何以笙箫默(pdf+txt+epub+azw3+mobi电子书在线阅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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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顾漫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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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我还记得与他们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记里写的那样,忽然就冒出那样一种感触攫住了我。也许早一步,晚一步,他们不是他们,我不是我,谁知道呢,缘分总是那么玄之又玄。我还记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台式机上,一遍遍的写着他们的重逢,写了十几遍,终于我满意了,他们也满意了。我还记得我在学校的机房排队,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纸先把情节记下来,生怕灵感转瞬即逝。我还记得上课的时候他们也不安分,不断地在我脑袋里自行演绎着,让我不得不当个不专心的学生,一遍遍在笔记本上写着他们的名字,才能得到抒发后的平静。一时间有些恍然。好像是眨眼间,却已经很远了。时间真是世间*残酷又*美好的东西。从写这篇文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年,已经和以琛和默笙分开的时间一样漫长了。嗨,以琛默笙,又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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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前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欠,默笙欠以琛一个完整的童年,以琛欠默笙一脉温情;  这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恋,默笙恋以琛聪明英俊有才华,以琛恋默笙明媚如阳;  下一世,默笙和以琛相忘,默笙忘以琛深情期待整七年,以琛忘默笙转眼不见。    这一世,他们遇见,分离,再遇见,兜兜转转七年。七年间,这一份真情的缘牵绊着他们,妄图相忘徒劳无功,因为前世欠债未还。    于是,于以琛,姹紫嫣红敌不过她的嫣然一笑;  于是,于默笙,才俊富豪敌不过他的浅浅一吻。  于是,以琛和默笙这四个千差万别的字,穿越了七年,穿越了两世,铭刻在一张红色的结婚证上,铭刻在两个人的心上。    我以为,这一切都是姻缘的安排。  优秀俊朗如以琛也要栽在有点迷糊称不上绝色的默笙手上。什么默笙的赖皮,什么默笙的死缠烂打,也终究是借口,如此可爱并为之疯狂的借口,想起来不禁失笑的一抹弧线。他,何以琛便是执着的爱着这样的赵默笙,不在乎她是谁,她从哪里来,只要她够赵默笙。  如此情深,却难以启齿。  以琛如此深刻的爱着默笙,爱进了骨髓里,却不曾甜言蜜语,却不曾日日表白真心,原来你若真爱一个人,内心酸涩,反而会说不出话来,甜言蜜语,多数说给不相干的人听。日日表白,是在安慰对方,还是在提醒自己不可忘记?    大多的情感指南,爱情专家告诉我们,与昔日恋人最好擦肩而过,互相道句“你好!”,眼角眉梢要带着回忆的信号,保存最美好的记忆。然而他们却不,他们事隔七年,复见,逃跑,陌生倔强的不承认;再见,纠缠,倔强的不诉说每当梦醒都是想念的泪水;三见,急切,倔强的领一份毫无温情准备的结婚证,也许是七年里日日都憧憬的场面。情感指南,爱情专家也有不靠谱的时候,那就是遇见真爱的时候。我以为,当我们遇见某一个三世姻缘的人,我们的会情不自禁,我们会激发我们爱的潜能,在真心面前,一切技巧还有你来我往拔河的力学均是那么可笑。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承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是山崩地裂,天雷勾地火,而是天冷加件衣,饥饿做顿饭,彼此如空气般的存在,温暖围绕,一回头他永远在那里等着你。他们便是如此,平淡的叙事,安静的语调,幸福简单的生活。人世间,有太多的浮华,有太多的功利,只有在他的怀里才能看见纯净的天空。    以琛说:“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三世姻缘,怎可将就?    若,此时的你,正享受爱情,尽可珍惜,姻缘可遇不可求;  若,此时的你,正寻觅爱情,尽可相信,前世欠你人终会出现,因为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 那天在写评的时候听了,迪斯尼动画《长发公主》的插曲《I See the Light》,深深地被歌词打动了,《何以》中的以琛和默笙何尝不是如此,当默笙那缕阳光来到以琛的身边,他看到最美的光芒,也看到了她,感受到了温暖明媚,他的世界有了改变,因为有了默笙。^_

    七年,2555天,61320小时,3679200分钟,220752000秒。

    他们时隔7年才再相遇,我们时隔7年看到了《何以》的珍藏版。^

    本来以为言情小说没有什么可以称为经典的作品,因为每一段年龄所喜欢的言情是不一样的,它不像名著可以在每次阅读中有新的感悟,可看了《何以》后,我还是有了新的不同的结论,言情小说可能不会经得起长久重复阅读,但仍有可以称作为经典的小说,让读者在很久以后想起作者,想起小说,有着曾经感动的回味,我想这就足够了。

    这本书其实好几年前就看过了,不得不说的是,这本书也是迄今为止牢牢占据我书架最显眼位置的小说之一,可能它是一本最适宜在情绪低落时拿起的小说,因此,它也是在书架上显得最旧的小说之一。说起这本小说,我也就不得不提起作者顾漫这个人,在这本小说之前,我对她并不熟悉,看言情小说多年,总认为已经没有哪个作者可以轻易的挑起我对她热衷追随的热情了,可还是低估了江湖代有才人出的规律,顾漫也由于此书,成了新一代言情的掌门人,对于此书出版,再版,再再版……而创造的数字神化,我们暂且不提,只对于此书我可以对其内容、对其细节的记忆犹新,就绝对可以说是不可思议了。






  • 我还记得与他们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记里写的那样,忽然就冒出那样一种感触攫住了我。也许早一步,晚一步,他们不是他们,我不是我,谁知道呢,缘分总是那么玄之又玄。 我还记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台式机上,一遍遍的写着他们的重逢,写了十几遍,终于我满意了,他们也满意了。我还记得我在学校的机房排队,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纸先把情节记下来,生怕灵感转瞬即逝。我还记得上课的时候他们也不安分,不断地在我脑袋里自行演绎着,让我不得不当个不专心的学生,一遍遍在笔记本上写着他们的名字,才能得到抒发后的平静。一时间有些恍然。好像是眨眼间,却已经很远了。时间真是世间最残酷又最美好的东西。从写这篇文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年,已经和以琛和默笙分开的时间一样漫长了。嗨,以琛默笙,又见面了。 《何以笙箫默》讲述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爱恋。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由于命运的捉弄,一个隐藏的误会导致了七年的分离,七年后当默笙从美国返回故土时,两人再次相遇,情依旧,但……前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欠,默笙欠以琛一个完整的童年,以琛欠默笙一脉温情;这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恋,默笙恋以琛聪明英俊有才华,以琛恋默笙明媚如阳;下一世,默笙和以琛相忘,默笙忘以琛深情期待整七年,以琛忘默笙转眼不见。 这一世,他们遇见,然后分离,再遇见,兜兜转转七年。七年间,这一份真情的缘牵绊着他们,妄图相忘徒劳无……
  • 第一次拿到书时,装帧得很好,淡雅的封面,稍带粉色,上面是一对相爱的情人,另外还附有海报及四张明信片,出版商挺给力的。不过这些对我来说没有多大吸引力,觉得这象小女生的看的书,一个大男人拿着这样的书好象有点不太合适。

    分好几天看完这本书,说实在,我并没有受到多大的感动,或许自己过了看言情小说的年龄,过了风花雪月的年龄,体会不到少男少女那种青涩而又甜蜜的情怀。七年的等待,很漫长,可现实中有多少人,会以自己的青春做赌注,去苦苦等待一个渺茫的希望呢。七年,当然对于未历经世事的人来说,可能只是一个数字而已,象小孩对待小红帽的故事,把大灰狼肚子剪开时,不会去想象肚子被剪开后的鲜血淋漓的情形。时间是忘却最好的良药,大多数人的热情会在两千五百多天的煎熬中消磨殆尽,会在亲朋好友的关切追问下缴械投降。

    男主人公何以笙,小时候寄人篱下,有一个不幸福的童年,但他少年老年,经过自己的努力拼搏,终于成为小有名气的律师,有风度、有正义感、有钱又有情的男人,尤其对爱情专一,是每个少女心中完美的偶像。不过我总感觉他在装酷,或许自己嫉妒心在作祟,欣赏不了其它男人的年青英俊潇洒。

    女主人公赵默笙,一个整天唧唧喳喳、活泼可爱、没心没肺的小女生,同时又很善良很单纯,这样的阳光女生总是很容易让每个会怜香惜玉的男人生出一种保护的欲望。

    何以玫,何以笙无血源关系的妹妹,文静娴淑,有一点心机,凭借自己的有利条件成功支走了赵默笙,可惜她不能叩开何以笙的心扉,在我的印象中她应该属于薛宝钗之类的女孩。

    两个人相爱,却总合不到一起,恋爱中的人特别敏感,误会总是难免的,却总是不去沟通解释,看着让人揪心,难道这就是爱情的魅力。最后故事的结局很符合我们中国人的价值观,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的,男主人的执著、不放弃,终于得到了自己的最爱,在经过漫长的等待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爱情开花结果——何照,他们爱情的结晶,他们幸福的证明,这样的结局皆大欢喜。

      

    这世上必有一个人,会和她不离不弃宠辱与共,如果现在还没有,那就是她没有找到,不够幸运,而不是他不存在。相信这句话说出了天下许多少男少女的心愿。



  • 嗨,以琛默笙,又见面了!两年前我第一次看《何以笙箫默》,很感动;两年后的今天,再看本书,还是觉得很感动!故事还是那个故事,新版比旧版多了个一家三口的番外,虽然写的只是小宝宝诞生记,却让人无比欣慰。我觉得一个家庭有了孩子才显得更完美,番外通过孩子来写夫妻恩爱,更有说服力。原本以为,他们能够重新在一起已经是完整了,原来完整之外,还能更完整。何以琛和赵默笙,他们那么多年的爱情,不仅等到了花开,还见到了结果——何照,他们爱情的结晶,他们幸福的证明!

    收到书,果然赏心悦目,这是我见过的《何以》中最好的版本了,不愧为“七周年精装珍藏版”,从封面到海报到书签到卡片,处处精致唯美。我不仅是封面控,也是插图控、卡片控、海报控……我喜欢一切美好的事物,所以我特别喜欢本书的全套配置。全书一共十二章,如果每一章都配上相关的插画就更好了,不知足啊。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卡片,突然发现,那个以琛默笙圣诞夜相拥的画面,有一个细节与原文不符——第175页原文写默笙:“……手不由自主地伸到他大衣里,环住……”可是画面上却是默笙的手在大衣外环住了以琛的身体。

    喜欢《何以笙箫默》,不仅是因为故事动人,更是因为作者是个认真讲故事的人,如果不是顾漫,同样的情节换个作者来写,这本书未必会成为经典。本书字字句句禁得起推敲,字里行间流露着温馨,美好的令人心生向往。整个故事给人的感觉极其干净,通篇没有一句废话;极其温暖,读书时心灵好似沉浸在阳光里;更难得的是,角色刻画相当成功,尤其是男主,相信很少有女人看过本书之后会不喜欢何以琛。这个男人太美好了,几乎成了我心中完美男人的代名词,如果彻底戒烟就更完美啦!

    抗战胜利才用了八年时间,而以琛对默笙的等待竟然长达七年,谁能想到,他是如何度过每一个漫漫长夜,始终不曾放弃信念?七年的漫长等待,现实中的我们鲜少有人能够做到,但是以琛做到了,多么难能可贵!七年来他不是没有想到过放弃,而是不愿放弃,不是不可以选择别人,而是不愿意将就……当看到他终于等来了默笙,当看到后来他们一家三口走在一起的温馨场景,才感觉一切等待都是值得的!

    现实中的爱情远不如小说里那么强大,除了何以琛,没有人会愿意长久的原地等待,相爱的人们惜缘吧,别让爱成空。

  • 前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欠,默笙欠以琛一个完整的童年,以琛欠默笙一脉温情;

      这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恋,默笙恋以琛聪明英俊有才华,以琛恋默笙明媚如阳;

      下一世,默笙和以琛相忘,默笙忘以琛深情期待整七年,以琛忘默笙转眼不见。

      

      这一世,他们遇见,分离,再遇见,兜兜转转七年。七年间,这一份真情的缘牵绊着他们,妄图相忘徒劳无功,因为前世欠债未还。

      

      于是,于以琛,姹紫嫣红敌不过她的嫣然一笑;

      于是,于默笙,才俊富豪敌不过他的浅浅一吻。

      于是,以琛和默笙这四个千差万别的字,穿越了七年,穿越了两世,铭刻在一张红色的结婚证上,铭刻在两个人的心上。

      

      我以为,这一切都是姻缘的安排。

      优秀俊朗如以琛也要栽在有点迷糊称不上绝色的默笙手上。什么默笙的赖皮,什么默笙的死缠烂打,也终究是借口,如此可爱并为之疯狂的借口,想起来不禁失笑的一抹弧线。他,何以琛便是执着的爱着这样的赵默笙,不在乎她是谁,她从哪里来,只要她够赵默笙。

      如此情深,却难以启齿。

      以琛如此深刻的爱着默笙,爱进了骨髓里,却不曾甜言蜜语,却不曾日日表白真心,原来你若真爱一个人,内心酸涩,反而会说不出话来,甜言蜜语,多数说给不相干的人听。日日表白,是在安慰对方,还是在提醒自己不可忘记?

      

      大多的情感指南,爱情专家告诉我们,与昔日恋人最好擦肩而过,互相道句“你好!”,眼角眉梢要带着回忆的信号,保存最美好的记忆。然而他们却不,他们事隔七年,复见,逃跑,陌生倔强的不承认;再见,纠缠,倔强的不诉说每当梦醒都是想念的泪水;三见,急切,倔强的领一份毫无温情准备的结婚证,也许是七年里日日都憧憬的场面。情感指南,爱情专家也有不靠谱的时候,那就是遇见真爱的时候。我以为,当我们遇见某一个三世姻缘的人,我们的会情不自禁,我们会激发我们爱的潜能,在真心面前,一切技巧还有你来我往拔河的力学均是那么可笑。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承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是山崩地裂,天雷勾地火,而是天冷加件衣,饥饿做顿饭,彼此如空气般的存在,温暖围绕,一回头他永远在那里等着你。他们便是如此,平淡的叙事,安静的语调,幸福简单的生活。人世间,有太多的浮华,有太多的功利,只有在他的怀里才能看见纯净的天空。

      

      以琛说:“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三世姻缘,怎可将就?

      

      若,此时的你,正享受爱情,尽可珍惜,姻缘可遇不可求;

      若,此时的你,正寻觅爱情,尽可相信,前世欠你人终会出现,因为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来自豆瓣





















  • 取到书的那刻,心绪那叫个澎湃。真的,从知道何以重版开始,就想得到它,那般冲动,失了沉稳。

    看《何以笙箫默》是在《微微一笑很倾城》之后,最喜欢的是以琛的那句“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其实,我们终究是平凡人,最终也不过嫁人生子,或许曾经也憧憬过白马,可是,终归要回到现实,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对于爱情的追求,我想自己没那么执着,找个对自己好的人,平平淡淡,安安稳稳的过,也就很圆满了。七年,以琛依旧非默笙不娶,那已然成为一道死命令,更改不得,认准了,就不会将就其他人。那是一种固执的勇气,也该说,是自信吧,他相信除了默笙,再不会爱上其他人,即使是一点点的感情,也早已随着默笙远渡重洋,剩下的以琛,会担心,会害怕,却,不会看不透自己的心意。这,应该上升为一种信仰了,是了,那默笙,如果没有成为一种信仰,那以琛何苦痴痴不忘。那是,我们为之动容的感情啊!不算爱吧,只是,当一个人成为你的习惯,你与他,便不止步于爱了~

    新版何以随赠的一张明信片,是何氏一家温馨的全家福,“她以为找回以琛就是完整了,原来完整之外,还能更完整”。细细想来,漫漫也算是为“合照”(何照)的拍摄伏笔了,等待乌龟文的各位,正像这以琛,迟早,会心愿达成,一帆风顺的!

  • 不知不觉,认识何以已经七年了,真的,跟以琛和默笙分开的时间一样久了呢,觉得很幸福,可以在他们都还那么年轻的时候就认识了,从第一眼开始就深深爱上,从此把它奉为我的最爱,没有之一。

    其实我看小言的时间真的不短,大概从10岁就开始了吧,那时候韩式小言依然风靡,那时候明晓溪还在晋江独大,那时候看文都不需要VIP,可是偏偏让我遇上了何以。于是开始知道,爱情不是智银圣,没有那么多的街头火拼,没有那么多的生离死别,有的只是温柔的眷恋与坚守,丝丝缠绕,一往而深。

    后来多次向姐妹们推荐何以,大家都很喜欢,为以琛和默笙的深情感动得稀里哗啦的,于是慢慢抱成了一个团,偶尔大家一起聊何以,虽然看了那么多遍也聊了那么多遍,可是再次说起,还是觉得很开心很温暖。(这次七周年的番外出来后,因为等不及买的书送到,我在网上先看了新番外,后来又放到空间里和姐妹们分享,大家知道有了新番外都很激动,看完之后疯狂地给我留言,一条条述说的都是满满的感动,看留言的我也觉得心仿佛一下子柔软了起来,带着一点微微的酸疼,仿佛下一秒,眼泪就会夺眶)有一个姐妹是在去年夏天才听了我对何以的介绍决定去看,是很迟很迟的了吧,有一天突然接到她的电话,千里之外传来的声音因激动而沙哑,她说:“妹妹啊,我刚刚看完何以,马上就想给你打个电话,我真的太喜欢太喜欢这本书了!”我微笑,莫名的就有流泪的冲动……

    其实写这些,并不是想剖析何以有多么多么的好,事实上我在跟别人推荐何以时也会碰到觉得这本书一般的,起初我会觉得很不可思议,怎么会有人不喜欢它呢?可是后来慢慢就释然了,平心而论,现在的小言写手文笔日益成熟,何以的确算不得太出彩,而且各人的品味不同,有人不喜欢也是正常。我只是想告诉大家,我是以怎样的一种心情在爱着何以,这种感觉,就像爱着一个人,你在最恰当的时机遇见了那个人,相识,然后相爱,携手走过了很长的一段时光,在别人看来,他没有那么好,岁月荏苒,和其他年轻人相比,他也许已没有了那种年轻朝气,可是你还是爱着他啊,爱每一个阶段的他,甚至爱着他的一切小毛病小任性,执手偕老,不就是这样吗?或许也可以说,我对何以的爱,已经成了一种执念,这辈子都改不了了的。所以,就算以后还是会有人跟我说觉得何以很一般,我也不会有太多的情绪了,毕竟,别人的看法,与我有多大的关系呢?我爱着的何以,只有我才知道它到底有多好。

    最后跑题一下,很喜欢纪念版送的那几张卡片和海报,但是就封面而言,我还是最爱第二版的清新淡雅,一如我阅读何以的心情。

    很喜欢新番外的题目,年年岁岁,那么多的分离,那么多的错过,幸好,还有何以在身边。

    亲亲以琛默笙,好久不见~~

  • 第一次在当当买东西,原本我们家这种小地方没有刚开始发的那个快递,但之后还是如期送达,书也很不错
  • 想买来收藏,可是纸质太差了,像盗版,而且给的海报都有好多污点,很失望
  • 很高兴看到这本七周年纪念,更高兴的是,以琛、默笙,我们又见面了。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哭了又哭,不是因为觉得很凄惨,而是觉得他们真的很幸福。

    是以琛和默笙之间的温馨,他们小小的幸福,感动了我的泪。

    如果世界上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就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我记得以琛曾这样说过。

    是的,那个人出现过后,在你生命中留下的痕迹是不可磨灭的,那个人在你的心中,无可取代,所以其他人就会变成将就。

    没有一个人,会像以琛那么傻吧。傻傻地等着,一等就是七年。七年,以琛数过多少个九百九十九呢?没有人知道,但我们知道的是,不是不想数到一千。而是,不愿放弃。

    依旧,那么执着的等着。终于默笙回来了。

    其实,一直觉得默笙并不残忍,却又觉得她有点过分。

    默笙离开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以玫和以琛的话吧。

    不过,幸好,默笙在七年后的那天,回来了。

    在超市拥挤的人群中,蓦然回首,匆匆一瞥。奇妙的命运,让他们再次相遇了。

    这时的他们,已不再是从前青涩的少年少女了。

    以琛是一个非常知名的律师,因为当年默笙的一句话,站在高处,我就能找到你了。

    然后,似乎很顺其自然的,他们结婚了。

    七年,终于也没有白费。

    再然后,小宝宝出世了。

    以琛和默笙当上了爸爸妈妈。

    何照。

    阳光照耀。

    My sunshine。

    我又哭了。

    原来,完整以外,还有更完整的。

    年年岁岁,一开始,我觉得这个番外名并不搭调。

    可在看了十多遍这篇番外后,我终于懂得,年年岁岁的真正含义。

    何以笙箫默,讲的是以琛和默笙一辈子的故事。

    嗯,符合主题。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以琛他说,他要默笙一辈子。

    没有人会知道一辈子有多久。

    可一辈子就是年年岁岁。

    结尾了。

    还是一个阳光很好的午后。

    和多年前一样。

    这个多年前的午后,在树下,偷拍,然后以琛看到了默笙。他们的一生就在那儿开始了。

    一样的阳光午后,物是,人非,

    因为还多了一个,小何照。

    这样的午后,适合散步,适合偷拍,适合与你携手同行。

    希望,以琛和默笙,能走过一辈子。

    一起看日升日落,一起看繁星满天,一起幸福相守。

    有此,足矣。




  •  前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欠,默笙欠以琛一个完整的童年,以琛欠默笙一脉温情;

      这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恋,默笙恋以琛聪明英俊有才华,以琛恋默笙明媚如阳;

      下一世,默笙和以琛相忘,默笙忘以琛深情期待整七年,以琛忘默笙转眼不见。

      

      这一世,他们遇见,分离,再遇见,兜兜转转七年。七年间,这一份真情的缘牵绊着他们,妄图相忘徒劳无功,因为前世欠债未还。

      

      于是,于以琛,姹紫嫣红敌不过她的嫣然一笑;

      于是,于默笙,才俊富豪敌不过他的浅浅一吻。

      于是,以琛和默笙这四个千差万别的字,穿越了七年,穿越了两世,铭刻在一张红色的结婚证上,铭刻在两个人的心上。

      

      我以为,这一切都是姻缘的安排。

      优秀俊朗如以琛也要栽在有点迷糊称不上绝色的默笙手上。什么默笙的赖皮,什么默笙的死缠烂打,也终究是借口,如此可爱并为之疯狂的借口,想起来不禁失笑的一抹弧线。他,何以琛便是执着的爱着这样的赵默笙,不在乎她是谁,她从哪里来,只要她够赵默笙。

      如此情深,却难以启齿。

      以琛如此深刻的爱着默笙,爱进了骨髓里,却不曾甜言蜜语,却不曾日日表白真心,原来你若真爱一个人,内心酸涩,反而会说不出话来,甜言蜜语,多数说给不相干的人听。日日表白,是在安慰对方,还是在提醒自己不可忘记?

      

      大多的情感指南,爱情专家告诉我们,与昔日恋人最好擦肩而过,互相道句“你好!”,眼角眉梢要带着回忆的信号,保存最美好的记忆。然而他们却不,他们事隔七年,复见,逃跑,陌生倔强的不承认;再见,纠缠,倔强的不诉说每当梦醒都是想念的泪水;三见,急切,倔强的领一份毫无温情准备的结婚证,也许是七年里日日都憧憬的场面。情感指南,爱情专家也有不靠谱的时候,那就是遇见真爱的时候。我以为,当我们遇见某一个三世姻缘的人,我们的会情不自禁,我们会激发我们爱的潜能,在真心面前,一切技巧还有你来我往拔河的力学均是那么可笑。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承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是山崩地裂,天雷勾地火,而是天冷加件衣,饥饿做顿饭,彼此如空气般的存在,温暖围绕,一回头他永远在那里等着你。他们便是如此,平淡的叙事,安静的语调,幸福简单的生活。人世间,有太多的浮华,有太多的功利,只有在他的怀里才能看见纯净的天空。

      

      以琛说:“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三世姻缘,怎可将就?

      

      若,此时的你,正享受爱情,尽可珍惜,姻缘可遇不可求;

      若,此时的你,正寻觅爱情,尽可相信,前世欠你人终会出现,因为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 一向很喜欢顾漫的书,虽然这只乌龟爬得很慢,可她的文,总是让我欲罢不能,甘愿蹲在坑里静静等候几个月甚至几年,(《骄阳似我》就让我从高三暑假等到大二)。而在乌龟漫的所有作品里,又是最喜欢这本《何以笙箫默》。以琛和默笙,大学初恋无疾而终,双方带着对彼此刻骨的爱与思念,坚守原地一守就是七年。文章一开头就是从七年后他们在超市的相遇写起。初初,是以琛内怀隐忍了七年的恨,因爱而生的恨,故装冷漠,却又不由自主地靠近默笙,而默笙想靠近又怕被他的冷漠灼伤,再者七年的时光沟壑,再不是当初那单纯灿烂的阳光少女,还能再去照耀他的世界吗?彼时他们的若即若离,看得我心揪呐!唯有爱到骨子里了,即使注定要互相折磨对方那也要纠缠一辈子,再不放开。他们匆匆领了结婚证,匆匆进入婚姻生活,渐渐如入佳境,找回对彼此的爱恋,从此时终于开始温馨起来。而他们的婚姻始终埋藏着一颗不定时炸弹——默笙在美国结过婚。承认吧,以琛,这束阳光并不唯一地照耀过你的世界。在他们的母校里,不期而遇地见到了默笙的“前夫”。两个优秀的男人谈了一场关于那个愚钝的女人的话题。原来,他与她的婚姻是有名无实的,是默笙的善良与正直,感化了那个优秀的男人,她一直都守着以琛,思念着以琛,在他发明的搜索引擎里搜索以琛的名字。愚钝的她没有发现已被自己名义上的丈夫深爱上。默笙的心结解开了,以琛心里却一直藏着一个秘密,导致他们当年分手的秘密,或者说是一个父辈之间的阴谋。但这有什么关系呢,他爱的是她,要拥有的也是她。父母给了以琛十年,他要默笙的一辈子。所以,他选择了把这个秘密深埋心底,不让默笙碰触,共同珍惜他们现在拥有的幸福以及未来。正文后面还有几个番外,在以玫的番外里,有一句以琛的台词,甚为经典:“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以琛的优秀和深情,堪称完美的男人,迷倒一大片众菇凉(当然也包括我),被引为经典情人的完美形象。但我想说的是,我更喜欢默笙的阳光与可爱,最爱以琛写的那句“my sunshine”,默笙是以琛想拒绝也拒绝不了的阳光。我不曾期翼过在现实里能遇上以琛这样的人,但我很希望自己能成为像默笙那样的人,温暖明媚,唯一地照耀我爱的人的世界。毕竟,没有谁会不喜欢阳光,需要阳光。另外,还有几个很甜蜜的小番外,这本珍藏版还增添了一则长番外,涉及生子,可爱的“合照”宝宝萌翻出场咯!!!总之,这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青春文学小说,治愈系,我是读了一遍又一遍啊,百读不厌的。
  • 《何以笙箫默》,平淡而深厚的爱情,那么漫长的等待,终于换来幸福,以琛说“他们给了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于是,放下怨恨,只是为了倦极时得到的温暖,现时的幸福。 故事里总是有坏女子因为不得所爱而纠缠不休,恼羞成怒,横加阻挠的情节,有时候想想,总是觉得可气而可笑。不是你的,即使抢来又能怎样,依旧不是你的,人的心实际是最自由的,越是阻挠,越有冲破的勇气。如果不得,不如放弃,何况真正的爱,需要的不是约束和捆绑,而是给所爱的人幸福,然后,虽然不得,可是能坦然的面对、放下,只有这样,才能有未来。过去的事情属于记忆,未来才是弥足珍贵的,如果不能忘怀,至少要把过去与未来放在不同的盒子里,否则,陷于过往,只会连身边的幸福都被遗忘,之后,再一次的追悔莫及……所以,哪怕放下很难,也一定要放下。 作者在后记中有这样两段话: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刚开始并不能完全体会“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含义,却也为着“生死契阔”而动容。渐渐地成长,更加喜欢这两句诗了。在爱的世界里,轰轰烈烈固然绚烂夺目,但能够一生相守,宁静安定,也是一种难求。越是成长越是能够认清世间百态,越是觉得相恋容易相知难,相知容易相守难,甚至有时会怀疑这世界上是否存在海枯石烂,是否存在爱情。到最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幸福莫过于此。以琛和默笙的故事,现实中何止千万。相恋,误会,分离,若求圆满则结局是经历沧桑的两人相视而笑,相伴以后的生命,若是遗憾则结局会是各自悔恨、怨愤,难得的是他们各自那份对爱的坚持。就像应晖在回默笙的邮件中写的“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是的,寂寞。往往,世事变迁不会让感情转移得那般迅速,而寂寞却是爱情的强敌,可以让人在通往幸福的路上迷失方向,甚至离开原有的轨道,最后,幸运者也许可以找到另一种幸福,而不幸者也许就从此与幸福无缘,然而,幸或不幸,在过程中总会有人受伤。伤害与被伤,都会有眼泪相伴。记得以前收到过这样的信息:不要因为寂寞而爱错人,更不要因为爱错人而寂寞一生。缘分是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读得太认真会流泪……在书的开篇,隐隐有些担心,怕面对的是一种人生的遗憾。因而,翻看了一段结尾的文字,轻松的话语,想来,经历过风雨之后,以琛和默笙即使不能“与子偕老”也可以谈笑风生了吧。现实中有太多悲欢离合,有太多遗憾,总希望作品中能有一个圆满的,让人可以暂离现实中的悲伤和苦难,也是一种心怀希望吧。
  • 从高中到大学,从1版,2版到3版,时间一晃而过。乌龟的故事总是开心的,没有生死离别,没有哀哀切切,只是幸福的相遇相知相识。挺喜欢绿色的第二版,干净简单,价低字大,看着舒服。这个第三版画手请的我喜欢的ENO,封面温馨,人物美,加上两人之后生活的番外,自然也是大爱。第一版嘛?据说是不同的,曾经在书店看到也翻了翻,开头确实不同,还想买来着。但是那封面。。不是我的爱啊。。这种七年后的新版我接受力还是挺强的。不过,那时候才18.00,现在25.00,物价上涨还真是。。超越了时空界限啊。。。种子~爱生活,爱何以,更爱乌龟。最爱不久的将来出版的新书。。。

    P.S.:书都到手半年多了跑来写评的人。。真的很懒。。
  • 何以笙箫默,

    Love Never Lost in Seven Years,

    Because you’re My Sunshine.

    何以》中的以琛和默笙如此深爱,令人沉醉!

    当默笙那缕阳光来到以琛的身边,他看到了最美的阳光,也看到了他心灵之门;感受到了温暖明媚,他的世界从此改变,只因有了默笙。

    2010年的冬天,在当当上,看到了新版的图,才知道《何以笙箫默》有新版了,才明白原来自己沉迷这个故事已有7年之久。

    不论是番外还是正文,我还是不厌其烦想第N次地读这本书,那熟悉的对白在脑海里演了一遍又一遍。还是他们,在阳光穿透了林荫道上的树叶、飘着木香,适时相遇,因为,你就是 Sunshine。

    何以琛,因着家庭变故而严肃有余的男生,在大学里被一个可爱执着的女生纠缠,他的世界从此射入了一米阳光。就是这一米阳光,让他对她许下心的诺言。

    每一次读《何以笙箫默》,我都在想真的会有人为了等一个人等七年?七年啊,写写容易,生活中坚持何其艰难。多少个日夜,多少次辗转反侧,到再遇,千万个日子的等待再难熬也变成了最甜蜜的折磨。一个七年,还有下一个七年,这辈子除去前十九年,还有多少个七年?相信以琛和默笙会这样继续毫不犹豫地走下去。佩服他们都有那股勇气跨过七年的心结,天意如此,那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想他们会更幸福。他们的世界会有一个小太阳,他有她的灵动大眼,还有他的严肃表情。更为欣喜的是,他们给孩子取名何照。何照—何以琛和赵默笙将他们的姓紧紧系在了一起,希望这个清晨出生的小太阳,阳光照耀。就象他们在一起的日子,天天都是Sunshine,风和日丽,一切更美好,不论明天面对的是阴霾还是暴雨,我想只要是他,只有那个人与她死生与共,阳光便顷刻而至。

    顾大说,这世上必有一个人,会和她不离不弃宠辱与共,如果现在还没有,那就是她没有找到,不够幸运,而不是他不存在。看了《何以》,也许你会和我这个忠实滴粉一样,坚信顾大所言,对生活,对一切美好的事物有着最执着的信念。这一次,再同以琛和默笙重逢,仍为他们的故事所感动,或许这七年仍是太短,或许要用一生的时间来证明爱,但当两人都持着不变的对爱的信念,时间便不是浪费—–因爱而弥足珍贵。

    从未如此这般的感谢一个人—-从未谋面的顾大,我在心里默默祝愿你也能找到那愿与你许下心灵诺言的另一半!















  • 顾漫的小说里,我最喜欢和放不下的是何以笙箫默,也很羡慕赵默笙能在何以琛的爱里一直天真,快乐,单纯地活着,希望顾漫大人能把骄阳似我下出了,克制不住自己了。
  • 虽然这几年来,自己看过不少现言作品,优秀的毕竟还是占少数,能称之为经典的更是寥寥无几。《何以笙箫默》是我最初接触的大陆网络言情作品,当初和辛夷坞的《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一起,被我并称现言两大经典,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如今再次捧起细细阅读,它还是能拨动心里的柔软处,让人如沐春风的温暖着,感动着。

    其实两个人的爱情并不需要刻意营造一些撕心裂肺的惨痛经历才能感染人,打动人。如今看文,看的就是纠结,明明两人相爱,却总有一个别扭着;明明可以说得清的误会,却总是有或这或那的原因不去解释,所谓虐男主,虐女主,虐来虐去都虐了读者,虐多了,也烦了。《何以笙箫默》中那温暖的爱情让人觉得无比怀念而弥足珍贵。

    爱了就是爱了,勇敢的说出来,默笙这个傻傻的女孩勇敢的追求自己的幸福。不管是七年前还是七年后。不矫情,不做作,在爱的人面前,不必隐藏自己的想法,收敛自己的骄傲,甘愿象个孩子般天真,乖巧的栖息在以琛的羽翼下。不是没有过彷徨,不是没有过忐忑,再试一次又何妨?我会用所有来报答你的爱。

    等你已成习惯,只要你还记得回来。以琛这个天子骄子般的男人,却有着一颗最深情的心。七年前因被爱而爱,七年间默默站在最显眼的地方等待,只怕她找不回家的方向。不是没有过愤怒,不是没有过绝望,再爱一次又何妨?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除了她,我谁都不要。

    心随爱走,再也不放手。七年的分离不过是弹指一挥间,仿佛不曾存在过。没有怀疑,没有指责,没有迁怒,更没有报复性的伤害,那种萦绕着的幸福,满得似乎都快跟着眼泪溢出,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这是世上最动人的爱情,也是世上最温暖的言情。









  • 七年前,赵默笙面对好友何以玫的爱情宣战落荒而逃,七年后,在一家拥挤的超市里,在人山人海中,赵默笙与旧爱何以琛奇迹般的重逢。片刻的激动却因为何以玫的出现化为乌有,原来琛玫终于还是在一起了。本想再次默默逃开的赵默笙因为一堆肥皂山的阻碍不得不高调现身,于是……

    这就是《何以笙箫默》的开场,貌似很韩剧范儿,使我不禁展开了丰富的联想。赵默笙当年为何会不战而走?她又是个怎么的可人儿能得到男主的青睐?何以琛在平静冷漠的外表下一定隐藏着火山一样随时会爆发的心,七年后的相逢,在何以琛的心中会激起怎样的波澜?何以玫看似文静娴淑,却应该是个很有戏的角色,就凭当年可以让赵默笙逃走,她应该不是个简单的人物。何以琛夹在这两个美女中间会如何选择?两个美女在新一轮的战火中又会如何斗法呢?随时故事情节的展开,我发现我完全不了解漫漫的写作风格,故事大部分都在出乎我意料的情节中进行。没有所谓的斗法,没有所谓的选择,七年前,何以琛选择了赵默笙,七年后,他的选择依旧没有一丝改变。真应了一句话:缘,妙不可言呢?骄傲的何以琛居然被大而化之,没心没肺的赵默笙打动,真是让一众同学跌破了眼镜。在别人眼里,他们是不般配的一对,赵默笙是高攀了。而实际上在何以琛心中,赵默笙就是他生命里最灿烂的阳光。她的傻气,她的善良,她的孩子气,她的小聪明,她的头大没脑,于何以琛来说都是可爱的,可贵的。单纯的赵默笙激起了何以琛全部的保护欲,让他不能抗拒。

    感觉《何以笙箫默》是一本需要慢慢品读的小说。它不同于许多快餐式的小说,在这本书中,你找不到离奇的情节,你找不到狗血的台词,更没有变态的男主女主,男配女配。一切都是温温馨馨的,像午后阳光下的空气一样散漫在你周围,把你紧紧包裹住,让人舒服得不愿意离开,只想细细去体会去感受那深沉不渝的爱恋。

    好喜欢这本书后面的番外,感觉比正文还有吸引力。可能因为正文要注意过渡、连接,而番外的随意性更大吧,反正这三个近万字的番外就是写得特别生动,特别感人。何以玫在正文中出场甚少,唯一的重场戏就是在病房门口将手中的东西交给默笙,预示着她正式退出了三角恋情。也许是以玫的痴情和执着让漫漫也有份心痛吧,乌龟慢把第一个番外给了以玫,让她在这一小方天地尽吐对以琛的深爱和不舍。第二个番外好短好短,却显得分外俏皮可爱,把琛默生活中的小爱意、小甜蜜表现得淋漓尽致。第三个番外是献给琛默的小宝宝的,何照,一个普通的名字,但当你读过这个番外,你就会发现这个名字原来如此温暖可爱。

    一本《何以笙箫默》让我变成乌龟慢的铁粉,漫漫要加油!!!

    把我最喜欢的一句话作为这篇评的标题吧,还好字数不超。“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 ”写得多好。

  • 喜欢《何以笙箫默》,说实话,看了很多霸王书,从来都是只看不买的,但是还是买了《何以笙箫默》,如果不买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何以笙箫默》是我买的第一本言情小说,平常老妈也不许买言情小说的,这次正好中考完,很喜欢,所以求老妈终于买回家了,觉得这次的书真的很有购买的价值,明信片很漂亮,海报也是(就是这本书的封面),还送了2张书签,觉得这次物超所值,喜欢何律师,也喜欢何宝宝,明信片上的宝宝真的很可爱,这次买书的一大部分原因就是因为看到了新的番外和新出现的宝宝。

    这本书给人的整体感觉就是很温馨,不管是内容还是图片,作者的语言并不是最华丽的,情节并不是最感人的,人物并不是最完美的,但是当这些语言,情节,人物,凭凑成了我心中永远的《何以笙箫默》,无论我以后是否看到再好的书,《何以笙箫默》永远会在我的心中占据一席之地,是我心中永恒的温馨。

    七年,何以琛等到了赵默笙;

    七年,《何以笙箫默》再次与喜爱它的读者见面,带着新的番外和图片,送给我们新的惊喜。

  •   这个故事,感动了我10年,温暖了我的青春。年少的恋人,在历经七年的误解、分离和等待后,等来了执手偕老,相守一生的结局。童话般的美好,令人忍不住洋溢出笑意。深情的男主总让人念念不忘,为了不将就,《何以笙箫默》里的何以琛等了七年,顾西爵的《最美遇见你》(完美纪念版)里的徐莫庭等了六年。《最美遇见你》里的徐莫庭和《何以笙箫默》里的何以琛一样,不是话多的男人,他们总会以实际行动来表达。说的甜言蜜语总会腻耳,实际的行动却会让人从心坎里感动。看这两本书的时候,想起一句话:“一生至少为了一个人,忘了自己,不求结果,不求同行,甚至不求你爱我,但求在我最美的时光里遇见你。”大学时,以琛只给了默笙一个缠他的机会,默笙就奋不顾身的朝着以琛的方向走完了剩下的路。时隔七年,同样的剧情再次上演,只是这次角色对调,轮到以琛来走完其余的999步。难怪古人称情人为冤家,这真是道理中的真理。冤家路窄,狭路相逢,你进我闪,你退我攻,躲躲闪闪,虚虚实实,迂回曲折得跟太极原理一样一脉相承。幸好曲折到最后,冤家终于琴瑟合鸣,修成正果,成了一对羡煞旁人的神仙眷侣。

      顾漫的《何以笙箫默》征服了千万粉丝,见证了她们的青春成长,成就了无数少女的校园王子梦。这个冬季,暮然回首,与之再次相遇,《何以》以更加温馨的面貌出现。近万字的番外、4张精美明信片、浪漫唯美的随书海报是对读者7年来的真心回馈,当然,小宝宝河照是乌龟漫送给大家最大的惊喜。

      我还记得与他们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记里写的那样,忽然就冒出那样一种感触攫住了我。也许早一步,晚一步,他们不是他们,我不是我,谁知道呢,缘分总是那么玄之又玄。我还记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台式机上,一遍遍的写着他们的重逢,写了十几遍,终于我满意了,他们也满意了。我还记得我在学校的机房排队,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纸先把情节记下来,生怕灵感转瞬即逝。我还记得上课的时候他们也不安分,不断地在我脑袋里自行演绎着,让我不得不当个不专心的学生,一遍遍在笔记本上写着他们的名字,才能得到抒发后的平静。一时间有些恍然。好像是眨眼间,却已经很远了。时间真是世间最残酷又最美好的东西。从写这篇文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年,已经和以琛和默笙分开的时间一样漫长了。嗨,以琛默笙,又见面了。

      我们是脱离光环的何以琛,我们是卸下背景的徐莫庭,我们在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的时候,是否也能像他们那样,能敌过时间,敢克服困难,会消除误会,一直到最后?等待了,重逢了,便该相知相守到终身了。赵默笙是前辈子积累的运气,李安宁是前辈修来的福气。最美遇见你,爱情故事里的童话,总想让它存在在生活中,也想在转身的刹那说一句:原来你还在这里!

  • 初识《何以》:

    是在04年吧,反正当时书还没完结,JJ上连载的如火如荼,好评一片。但,因为《何以》这个有点怪名字,没引起我的兴趣(原谅我吧,真是觉得名字怪怪的,至少,这个名字不太煽情吧!),SO,作为资深书名控的我生生地与之擦肩而过。。。。。。这一错过竟是两年多~~~~(>_<)~~~~

    再遇《何以》:

    机缘巧合之下,两三年后的某一天,在淘宝瞎逛的我无意中发现了这本书,绿绿的底色,上书“何以”两字遒劲有力,生机勃勃,不知怎的,这绿油油的封面一下子就投了我的眼缘。幸好幸好哈,这次我握住了它。。。。。。O(∩_∩)O哈哈~

    从相遇至今,《何以》已默默的陪伴了我四年。

    光阴似箭、时光荏苒。在漫漫的看书的日子里,虽然我也不断的在看新书、不断的遇见新的作者,期间也会或多或少的被感动,有的甚至也很喜欢,但,都越不过《何以》!它是我心中的大爱!是我伤心时、郁闷时、低潮时自我宽慰的良药,是我心灵的鸡汤。所以我的第一本《何以》啊!就是这样在我的毁书不倦下被翻烂滴!%>_<%

    对《何以》,我想,已有无数高人赋文赞叹过了,我已无需多言(这也是我买了书但这么多年一直没写评的原因)。倒不是说《何以》如何的完美,其实细细分辨,文中也是有一些不甚合理之处的。

    比如,一开头那场七年后男女主的超市相遇,就这么巧,以琛丢了钱包,而默笙还在事隔一个月后,被超市保安一眼认出还给了她,由此促成了两人再续前缘。这是位多么神奇的保安啊,有没有人质疑过这个?凭一张至少是8年前的一寸照片(借书证上撕下来的吗,估计不超过两寸),就在超市茫茫人海中揪出了默笙,这认人的功夫完全可以去火车站抓逃犯了!再说了,他还给默笙的哪里是钱包,想想他说过的话:“一定是认识你的人的,小姐,说不定这个皮夹的主人暗恋你……”,还说:“你和皮夹的主人肯定有点关联。啊!说不定我还促成了一段美好的姻缘呢……”,O(∩_∩)O哈哈~,我觉得他完全是个伪装成保安来牵红线的月老!要不是知道以琛是个正经人,倒是也可能是他雇佣的群众演员呢。。。。。。还有一些其他的就不一一赘述了,既然顾漫在这个七年纪念版里没做修正,那就是“存在即为合理”,不妨碍大家对它的喜爱。

    其实,我当初看书时,除了书中两人暖暖的爱情外,最令我感兴趣的是顾漫提到的A城、Y市、C大、N大究竟是哪里?嘿嘿。。。。。。有木有人和我一样八卦?貌似记得以前也有网友讨论过,还列举了线索一一的辨析,但最后都觉得不成立。嘿嘿,我来说说我的看法。

    不知为啥,我第一眼看到这文,就感觉顾漫写的是江苏,当然后来文中提到了是在江南哈(江南儿女就是这么细腻多情滴!没别的意思哈!),于是A城理所当然就是南京,表问我为什么?看车牌号,那个“苏A*****的A”不是就指南京吗?有人觉得牵强不?嘿嘿。。。。。。然后看到说Y市的人喜欢吃笋、方言外地人不易听懂等,我基本能认定是江苏的宜兴(当然,现在顾漫的微博也证明了)。宜兴隶属无锡市,与南京话方言一点都不一样,像上海、苏州话,我也听不懂。每年3、4月间,人们喜欢用笋做菜(对了!就是现在这个季节哦!其实苏南人这个季节都是喜欢吃笋滴!),再加上说距A市不远、开车3个多小时、等等细节,更能验证A城是指南京一说。

    再来,就是以琛和默笙就读的C大了。文中说A城的C大貌似很不错,且有百年历史,加上默笙不是学法律的,想想,南京这么多大学,最符合这些条件的综合性大学就是南京大学了!当然,南京的东南大学也是百年名校,但就法律系而言,似乎南大更强些哈。而且,最最关键的是,貌似《微微》里的大神肖奈才是东大滴!(微微里的线索更明显一些,还有顺口溜为证哈,这个以后再说,扯远了!)嘿嘿,这样说来顾漫自己也是在南京上的大学吧。。。。。。但以枚上的那所C大附近的烂大学N大,我实在没猜出来,南大附近的南师大和河海大学也实在不能算烂大学啊?呃,这样说来,顾漫似乎又加了点YY啊。

    总之,能在《何以》诞生7周年纪念之际再次拥抱它,我很高兴!对它想说的话也已一吐为快了。

    再多说一句,我还是喜欢07版封面的风格更多些,这版稍显幼稚了,手绘的以琛实在不够闷骚和沉稳啊~~~~~~

    ———————献给我心中永远的经典—《何以》!六星!



















  • 很喜欢这本小说,买来当作纪念,不管看过多少遍都会被纯纯的热烈的真爱打动
  • 看过这本小说,很多年了,这几天才把实体书买到手,里面有很多句子,真的很感人,写的很好,电视剧也拍了很久了,顾漫的小说写的都很好看,买回来收藏的,封皮都没有拆,推荐!值得入手,当当的服务也是一如既往的好,物流也是一如既往的快,大爱。
  • 反正我已经被收服了。之前一直犹豫要不要买现在买到了一点也不后悔哈哈哈哈哈好开心。
  • 这世上的百转千回中,似乎总有那么一对俪人是女子的身高只刚好到男人的下巴。收在怀里,一个轻易的动作便可以抵住她的发旋。当再看到那个身穿长风衣依然如斯的男子,侧首只为一顾妻儿时,我已泪流满面。以琛默笙,好久不见。

    ——《何以笙箫默》七年再见

    一拿到这本纪念本,就看出是ENO配的画。那样淡淡似风的格调,想来似乎也正是最配得上这对佳人了。书里送了4张卡片,尤为喜欢里面的一家三口那张。看着他们,就如同自己也成为其中看不见的某人,一路看着二人走过,相识、相知、相恋直至现在。

    幸福真的是可以传染的呵。

    起初看《何》的时候,是在网上。也不知从哪里看来的,说这本书不错,就拿来看了。书很短,三两个小时就看完了。并不是太在意。也许是看过的书多了,有时候就有些麻木,看书的时候也笑也哭,看过之后却会就此忘记。当时没有多想,也就放下了。还想着也没有别人说的那么好看吧。之后不久,看了本叫做《微微一笑很倾城》的书,便开始了自己长达几个月之久的对网游文的痴迷(虽然只有几个月但是对于我这种一天看N多本书的人来讲够长了,几个月之后不是不痴迷了,是书荒啊- -好看的基本都看完了囧)。当然,我知道两本书是同一个作者写的,只是两本书的氛围是那么的迥异让我一度怀疑是不是看错了名字,而肖大神是如此出众,自然把以琛的光环淹没了。

    等到我痴迷完了网游文,闹了书荒,脑海里莫名就蹦出了两个名字。一个叫何以琛,另一个自然就是赵默笙。那种淡淡哀伤与漫长等待的绝望,不知不觉中又弥漫在心间。忍不住把这本书找了出来,再翻上一遍。其实在我开始想念这二人的时候,就察觉到异样了。看过的书太多,不是太放在心上的书不要说男女主角叫什么名字,就是书名都记不得。更何况是想念。后来我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惦念。

    是啊,怎么会不惦念。

    那种平静,那种深情,那种淡淡的痛,只有时间才能慢慢酿出它的醇香,而这种香一旦注意到,便欲罢不能。

    也许《何》并不是多么跌宕起伏的一个故事,却是最能沁入人心的。有时候也正是这种淡淡弥漫着的情,才能久久地盘亘在心头,挥之不去。并不是不深情才会看似淡泊,而是情太深,深到不能表达。

    默笙走了。远去美国。不辞而别。以琛绝望地在校园里四处寻找,傻傻地站在宿舍楼前等待,也只不过几日。然后就平静了。恢复到了往日的何以琛。那么优秀与冷静。就如同普通人一样不过初始有些痛罢了。就如同这个人从未出现在过他的生命里。就如同他曾经的失常不过是所有人的错觉。就如同那个人一如别人以为的那样微不足道。

    毕竟,是默笙死缠烂打才追到了以琛。

    至少几年里,在以玫看来默笙的影响微不足道。

    只是,有一种平静叫做死水微澜。

    若干年后一个关于女同学毕业便结婚的笑话,却让以琛恍神道:“我本来也打算一毕业就结婚。”

    世界才突然崩塌了。

    原来。一切都是假象。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

    如他。

    以琛说: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将就。

    所以,那种平静便是下定了决心,要等她回来。

    所以,一等就是七年。

    还好,默笙回来了。

    看《将爱》的时候,一同的朋友诧异,“我都哭了好几次了,你怎么就没有反应?”我没有回答。怎么会没有反应。看见杨峥,第一个想到的便是以琛。只不过看过了《何》,那种弥漫着的伤心似乎便可以忍受了。很多时候,电影远没有文字让人觉得感动。又或者是杨峥和文慧远没有以琛和默笙那么难能可贵。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不经意的在别人心中刻下了印记,以为那人并不在意便离开了。而剩下的那个人,却永远地留在了漫长的回忆与等待中。就如几米说的那句话。当你喜欢我的时候,我不喜欢你。当你爱上我的时候,我喜欢上你,当你离开我的时候,我却爱上你。是你走得太快,还是我跟不上你的脚步。

    很多人都是深情的,几乎谁都有过那么一两段撕心裂肺的爱情。长情的人也很多,在念念无望的时光里以自己的方式祭奠着失却爱情的人不在少数。只是太多太多的人耐不住寂寞和痛苦,轻易让别的人介入了,没有选择等待和守候。身边多了别人,还怎么回头?自己断绝了回头的路就怨不得别人。或者根本一切的不圆满都只是你一手造成。

    爱情真的是需要勇气的。深爱的勇气,受伤的勇气,排除万难的勇气,坚持的勇气,最最重要的是可以在漫漫长夜里忍受寂寞和绝望的勇气。所以以琛和默笙才不会孤单地守着两人的记忆到老。

    也还好,以琛是幸运的。他恰恰也遇见了这么同样一个痴人。默笙。

    所以那么多那么多的委屈,那么多那么多的痛苦都值得了。

    因为,是 由你陪我到老。




  • 人贵为万灵之首,却独独不能不能左右感情。你是什么样的人,做什么样的事,有什么样的结局,基本都是可预知的。赵默笙坚韧,活泼,但是爱情让人不稳定和自卑。没有一个女孩子,面对自己心仪的,但是不知对方心意的人能泰然处之,坚持下来已是不易。我从来没有如此喜欢过一个人,但是我却真实感受到了赵默笙这个人物角色内心的纠葛。何以琛的爱是一种大义灭亲,除非是刻到骨子里的爱,否则,谁会和一个人仇人的女儿在一起,况且,她还是已婚过的。何以琛坚持了7年, 2555天,平均5个月可以学习一向基础技能,而何以琛却全部用来了思念和等待。这种男子生活中确实有,这种女子,我还没有见过,但是,这两个人也确实是宿命。高中的时候读过,时至今日,更多的是感动和庆幸,幸好,是左辉,幸好,以枚说了,幸好,何以琛和赵默笙都还活着,都还爱着。
  • 这是我第一次看漫漫的书,大概是因为同学说《微微一笑很倾城》的剧情时让我心动,然后就买下了《何以》….我不知道应该如何评价这本书,它不似言情小说的骨露,没有武侠小说的惊心,更没有名著般让人传颂,很好笑刚看完会觉得平凡,仿佛一切的情感小说一般默笙一样会矛盾,一样会逃避,这让我会觉得厌烦,老套。然而可能是我自己的品味难改,就是对这种书看不厌,就是会一样的感动得半死。

    于是我找到了“坦然”这个词,是啊!坦然的面对生命,跟着自己的感觉,不愿自己后悔的倔强,以及担心受伤的再次逃跑,我不知道是不是世上真有这种等人七年的人存在,就像张爱玲说的“这个世上总有一个人在等你”虽然我并不相信爱情,但我相信如果存在就一定不要放弃……平凡的文字,坦然的心态,就用几个小时看完了书,是很老套,但看了就放不下手,好矛盾!看完后感觉脑海里就是那一家三口,让人惆怅,甜蜜,现实。本来在现在就有很多再婚的人,那你是否可以问问你能不能做得像男主那样??

    总之看完后我是坦然,我很喜欢这种平凡,这种平淡,书的质量也不错、如果大家喜欢可以考虑买、嘻嘻
  • 或许,初次与《何以笙箫默》相见,我感动于文字带给我的感动。

    然而后来,才发现,这份感动,早在与以琛默笙相遇在人群中时,就已经化为天边的一缕暖阳,懒洋洋地透进心房。

    有这么一份无法言说的温柔,有这么一次千回百转的柔肠,有这么一回悲痛欲绝的淡漠。然而,七年了,以琛默笙还能相遇,就是给他们的爱情的最好的一份礼物。人群中那么随意的一瞄,就看见了爱情最后没好的样子,不管中间到底经历了多少悲情,多少误会。然而最后,终究是相遇了。

    那么,既然我们还能够相遇。那我们就一定会好好相爱。

    落地窗前,以琛对终于入手的幸福措手不及,默笙带给他的小小温柔,七年来的所有痛苦就都烟消云灭。那是他爱的人啊,七年来站在高高的地方不断眺望,却连她最柔软的一头长黑发都不能捕捉到,而当她终于躺在他怀中,他不敢相信,却不愿放手,这来之不易的幸福。

    默笙,七年的异国相思,熬不断地深情。搜索引擎上那以琛的名字,是铭刻在她新房的两个字。可以想到以琛的淡漠,以琛偶尔的温柔,这都是她所能寄托的唯一。

    小何照终于横空出世。他们幸福生活的美好结晶。

    何照、

    阳光照耀。

    和默笙一样,都是以琛生活中的小太阳。

    给了他满满的温暖的阳光。

    you’re my sunshine

    七年,以琛和默笙终于相遇。

    七年,我终于可以释怀。

    明明无意去哭,却在合上书的那刻。

    心情是如此的跌囧起伏。

    原来。默笙和以琛已经住进了心里。

    我感动于顾漫。

    她如此细腻的情感。



  • 我还记得与他们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记里写的那样,忽然就冒出那样一种感触攫住了我。也许早一步,晚一步,他们不是他们,我不是我,谁知道呢,缘分总是那么玄之又玄。我还记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台式机上,一遍遍的写着他们的重逢,写了十几遍,终于我满意了,他们也满意了。我还记得我在学校的机房排队,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纸先把情节记下来,生怕灵感转瞬即逝。我还记得上课的时候他们也不安分,不断地在我脑袋里自行演绎着,让我不得不当个不专心的学生,一遍遍在笔记本上写着他们的名字,才能得到抒发后的平静。一时间有些恍然。好像是眨眼间,却已经很远了。时间真是世间最残酷又最美好的东西。从写这篇文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年,已经和以琛和默笙分开的时间一样漫长了。嗨,以琛默笙,又见面了。

      我还记得与他们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记里写的那样,忽然就冒出那样一种感触攫住了我。也许早一步,晚一步,他们不是他们,我不是我,谁知道呢,缘分总是那么玄之又玄。我还记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台式机上,一遍遍的写着他们的重逢,写了十几遍,终于我满意了,他们也满意了。我还记得我在学校的机房排队,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纸先把情节记下来,生怕灵感转瞬即逝。我还记得上课的时候他们也不安分,不断地在我脑袋里自行演绎着,让我不得不当个不专心的学生,一遍遍在笔记本上写着他们的名字,才能得到抒发后的平静。一时间有些恍然。好像是眨眼间,却已经很远了。时间真是世间最残酷又最美好的东西。从写这篇文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年,已经和以琛和默笙分开的时间一样漫长了。嗨,以琛默笙,又见面了。

  • 温馨的《何以》七年前是我的生日礼物,最原始版本的何以跟着我一路向北啦~寸步不离~书页渐渐泛黄但是我依旧喜爱,还把它借给许多感兴趣的朋友看,俗话说好东西应该与别人分享。

    喜欢何以,尽管年纪长了7岁,但仍一遍遍重读它;尽管在这些年里再读,里面的小情节小片段显得幼稚,或者说带着少女的梦幻,但是却依然觉得那些无以言说的感觉是那么的真实可爱,或许我爱上的就是那份纯真温馨、执著梦幻的感情吧。正因为没经历过那种温暖而美好、执著不变的感情,所以会像“傻傻”的默笙一样期待着如同以琛那般“深沉而执著”的爱的到来^^

    这本七周年纪念版《何以笙箫默》觉得值得喜欢它的人拥有。番外加入了以前版本没有的“何家宝贝”的故事,还有笔调清淡的ENO.的小海报和明信片(经常看新蕾的朋友们应该很熟悉了),个人认为ENO.画笔下的以琛清瘦了些,默笙少了点灵动调皮,不过有了孩子的两人应该有些变化了(?笑~)总而言之,无论是书本身还是赠品都让我相当满意^^,另外只有当当在书扉页印刷了漫漫的印章噢~综合下来,五星当之无愧了

  • 对《何以》,我想,已有无数高人赋文赞叹过了,我已无需多言(这也是我买了书但这么多年一直没写评的原因)。倒不是说《何以》如何的完美,其实细细分辨,文中也是有一些不甚合理之处的。

    比如,一开头那场七年后男女主的超市相遇,就这么巧,以琛丢了钱包,而默笙还在事隔一个月后,被超市保安一眼认出还给了她,由此促成了两人再续前缘。这是位多么神奇的保安啊,有没有人质疑过这个?凭一张至少是8年前的一寸照片(借书证上撕下来的吗,估计不超过两寸),就在超市茫茫人海中揪出了默笙,这认人的功夫完全可以去火车站抓逃犯了!再说了,他还给默笙的哪里是钱包,想想他说过的话:“一定是认识你的人的,小姐,说不定这个皮夹的主人暗恋你……”,还说:“你和皮夹的主人肯定有点关联。啊!说不定我还促成了一段美好的姻缘呢……”,O(∩_∩)O哈哈~,我觉得他完全是个伪装成保安来牵红线的月老!要不是知道以琛是个正经人,倒是也可能是他雇佣的群众演员呢。。。。。。还有一些其他的就不一一赘述了,既然顾漫在这个七年纪念版里没做修正,那就是“存在即为合理”,不妨碍大家对它的喜爱。




  • 不知道为什么,这部小说,是我难得的一部一口气就看完的小说之一。甚至连吃饭都舍不得把它丢下。一边看着,一边想象自己就是其中的女主角默笙,故事的情节牵动了我的每个神经,跟着默笙哭,跟着默笙笑;当以琛对她冷言冷语时,我的心像是被什么压抑着一样喘不过气,很痛很痛,当以琛默默关心着她,为她盖被子,乘她熟睡时深情地吻着她,我的心里有种实实在在的小小甜蜜和温馨。好在结局很圆满,不然自己的一定很长时间都要处于一种很郁闷的状态。

    赵默笙,有我最喜欢的那种性格。一个活泼开朗的阳光女孩,虽然不是很睿智漂亮的那种女生,但她的爽朗率真却是我最欣赏的地方。想象和这样的女生在一起,虽然有时她的神经大条会带来一点点小小的麻烦,但是这正好给一向做事沉稳的以琛增添的许多色彩,丰富了他单调的生活。给我的感觉很像《恶作剧之吻》里的直树与湘琴,我想,这也是以琛能够爱上默笙的原因吧,完全互补了对方不完整的人生。

    何以琛,是个现实中很难找寻到的才貌双全的完美男人,对爱情的执着更是让我感动。默笙的不辞而别,让他苦等了7年,7年对一对分手的恋人来说足够漫长了,足够用来遗忘旧爱,并开始一段新的感情。记得我的一个老同学在失恋后说过一句话,“如果不能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那我嫁给谁都无所谓了。”但是以琛却说:“如果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这句话让我很想哭,如果默笙一辈子不回来,也许他真的会就这样等到老死。当他冷漠地逼迫默笙嫁给他时,我知道,其实他并不是因为恨默笙而想要用这样的方式去折磨她,他是害怕再一次面对失去默笙的痛苦,他想用这样的方式留下默笙。当时默笙拒绝了再回到他身边的请求,他并不能确定默笙还爱他,为了能够留住爱人,只有先用一纸婚约逼她留在自己的身边,再慢慢让她重新爱上自己。很喜欢这样一个有霸气的男人。让我想到《下一站,幸福》里的光希和慕澄,两个相爱的人因为误解分开,重逢后,不再确定对方还是否爱自己,唯有逼迫对方结婚,以这样的方式留住爱人。虽然手段有些极端霸道,但恰恰说明了自己很爱对方,无论如何都不能失去对方。

    回到现实自己的世界中,想到自己和男朋友因为学业的关系,分开了三年,还能再次重逢,原来他也一直在等待。对于这样一个“不愿意将就”的人,我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呢?
  • 这本书其实好几年前就看过了,不得不说的是,这本书也是迄今为止牢牢占据我书架最显眼位置的小说之一,可能它是一本最适宜在情绪低落时拿起的小说,因此,它也是在书架上显得最旧的小说之一。说起这本小说,我也就不得不提起作者顾漫这个人,在这本小说之前,我对她并不熟悉,看言情小说多年,总认为已经没有哪个作者可以轻易的挑起我对她热衷追随的热情了,可还是低估了江湖代有才人出的规律,顾漫也由于此书,成了新一代言情的掌门人,对于此书出版,再版,再再版……而创造的数字神化,我们暂且不提,只对于此书我可以对其内容、对其细节的记忆犹新,就绝对可以说是不可思议了。

    《何以》的内容,我想只要看言情小说的读者,都是了解的,只不过,每个人心目中对男女主角有着自己不同的理解罢了。有书友说赵默笙是何以琛sunshine,可何以琛何尝不是赵默笙的阳光,他们之间的眷恋才促使着这一段曾经随风而逝的恋情得以延续。很惊叹顾漫对于小说人物的驾驭,就单单何以琛这个人物,其实他也有着怨恨,有着不满,在知道心爱的女人的父亲与他曾失去的幸福生活有关时,他的这种感情,这种冲口而出的抱怨,其实仅仅是一种发泄,就如后文他对默笙的母亲所说的,他分得清哪一个更重要。这才是一个人物所表现出来的张力,能够给人一种强势,有手腕的感觉。而女主默笙,虽然一开始她会为了追以琛,而出现在以琛身边的任何地方,我也只能认为那是一种初生牛犊的勇气,待到她自以为是的认为被对方嫌弃,被情敌打败的时候,逃跑成了她最终解决的方法,而且在再见到男主的时候,她仍旧选择安于一隅的处事方法,不觉让读者对于她的踌躇不前有些急,但同时也反映着女主的成熟,有着现代人想爱怕伤害的情结,让读者在感受男女主角的暧昧感情时,心有所同。

    很有幸可以拿到这本《何以》的再版,也读到了默笙和以琛非常有爱的番外,小何照的现世,让我这个《何以》迷,过了一把干瘾。小何照的童言童语,更是加深了我对于男女主角之间情感历程的回忆,再一次对顾漫表现出五体投地的佩服,她总能抓住读者的心态,读者的味觉变化,把人物筛选得无可挑剔。

    本来以为言情小说没有什么可以称为经典的作品,因为每一段年龄所喜欢的言情是不一样的,它不像名著可以在每次阅读中有新的感悟,可看了《何以》后,我还是有了新的不同的结论,言情小说可能不会经得起长久重复阅读,但仍有可以称作为经典的小说,让读者在很久以后想起作者,想起小说,有着曾经感动的回味,我想这就足够了。

  • 何以笙箫默除了她不是没出现过,只是不想将就!!
  • 前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欠,默笙欠以琛一个完整的童年,以琛欠默笙一脉温情;

      这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恋,默笙恋以琛聪明英俊有才华,以琛恋默笙明媚如阳;

      下一世,默笙和以琛相忘,默笙忘以琛深情期待整七年,以琛忘默笙转眼不见。

      

      这一世,他们遇见,分离,再遇见,兜兜转转七年。七年间,这一份真情的缘牵绊着他们,妄图相忘徒劳无功,因为前世欠债未还。

      

      于是,于以琛,姹紫嫣红敌不过她的嫣然一笑;

      于是,于默笙,才俊富豪敌不过他的浅浅一吻。

      于是,以琛和默笙这四个千差万别的字,穿越了七年,穿越了两世,铭刻在一张红色的结婚证上,铭刻在两个人的心上。

      

      我以为,这一切都是姻缘的安排。

      优秀俊朗如以琛也要栽在有点迷糊称不上绝色的默笙手上。什么默笙的赖皮,什么默笙的死缠烂打,也终究是借口,如此可爱并为之疯狂的借口,想起来不禁失笑的一抹弧线。他,何以琛便是执着的爱着这样的赵默笙,不在乎她是谁,她从哪里来,只要她够赵默笙。

      如此情深,却难以启齿。

      以琛如此深刻的爱着默笙,爱进了骨髓里,却不曾甜言蜜语,却不曾日日表白真心,原来你若真爱一个人,内心酸涩,反而会说不出话来,甜言蜜语,多数说给不相干的人听。日日表白,是在安慰对方,还是在提醒自己不可忘记?

      

      大多的情感指南,爱情专家告诉我们,与昔日恋人最好擦肩而过,互相道句“你好!”,眼角眉梢要带着回忆的信号,保存最美好的记忆。然而他们却不,他们事隔七年,复见,逃跑,陌生倔强的不承认;再见,纠缠,倔强的不诉说每当梦醒都是想念的泪水;三见,急切,倔强的领一份毫无温情准备的结婚证,也许是七年里日日都憧憬的场面。情感指南,爱情专家也有不靠谱的时候,那就是遇见真爱的时候。我以为,当我们遇见某一个三世姻缘的人,我们的会情不自禁,我们会激发我们爱的潜能,在真心面前,一切技巧还有你来我往拔河的力学均是那么可笑。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承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是山崩地裂,天雷勾地火,而是天冷加件衣,饥饿做顿饭,彼此如空气般的存在,温暖围绕,一回头他永远在那里等着你。他们便是如此,平淡的叙事,安静的语调,幸福简单的生活。人世间,有太多的浮华,有太多的功利,只有在他的怀里才能看见纯净的天空。

      

      以琛说:“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三世姻缘,怎可将就?

      

      若,此时的你,正享受爱情,尽可珍惜,姻缘可遇不可求;

      若,此时的你,正寻觅爱情,尽可相信,前世欠你人终会出现,因为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 我不知道我翻漫漫的书翻过几遍,至少只要一闭上眼所有的情节都会再次重现。

    我床头每次都放着两本书《微微一笑很倾城》和《何以笙箫默》,那是让我觉得最好看有最感人的两本书。我曾经一遍又一遍的回想着何以里面的场景,想着那里的人和物,想着何以琛隐隐发痛的笑,然后我的心也跟着痛起来。

    漫漫文笔真的很好,每一句话,每一个情节,设计的恰到好处,不虚幻,不拖沓,清爽让人回味。还记得在看何以的时候,只是那一句话,让我的眼睛顿时酸涩起来,“他闭了闭眼,自己说了些什么。”几个字尔尔,足以让我难过的只想掉泪。

    有些好的文章就是这样,我不记得我读过多少遍何以和微微,可是还是觉得不够,当每一次怀着不同心情再次读他时,那会是另一番离别的心痛。

    周围的好友基本上都是漫漫迷,漫漫出书太慢,三年才出了2本,算是个煎熬。好友都是在不厌其烦的看着漫漫的书,每人的手里或者是手机里都塞着一本或者两本漫漫的书。

    那是典藏,读不厌烦的典藏。

    何以里面,我最最喜欢的还是何以琛,7年的时间,没有抹去那时的记忆,没有抹去那时的心动,没有抹去那时坚定不移的心。“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那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好的让人有些心疼。我无法想象一个人面对着诱惑纷繁的现实,面对着冰冷的漫漫长夜,独自一个人承担。

    何以琛很伟大,伟大的让人心碎

    我曾经走在路上,耳朵里塞着林俊杰的《她说》听着听着眼泪就涌出来了,《她说》里的歌词,与何以太像太像,每次一听见,眼前何以琛浅浅淡淡的形象就会出现在眼前,冲着默笙温和的笑容,把她拥进怀里。虽然结局是很美好的,但是那些过程却是刻骨铭心的。

    我一遍又一遍的看,不想看结局,只想看过程。

    虽然我知道现实中让一个男生等7年就和天方夜谭一样,但是,漫漫写的很真实,这就是为什么说是“纸上的偶像剧”。只是一点点生活中的小细节,没有繁华的语言,没有让人浪漫的场景,就是生活中温馨的写照,也足以让人感动。







  • 好喜欢这本书,喜欢那个亿年都俢不来的何以琛,喜欢他,没道理!
  • 读《何以笙箫默》之前,我从不敢相信会有人为了等一个人等了七年。七年,落笔容易,细数则难。多少个日夜,多少次辗转反侧。直到超市里,拥挤人潮中的重逢,这才相信原来命中注定的不会变,后来的日子,以琛和默笙,他们的故事证明了一个理:当两个人都是那么的坚定不移,执着地相信那一天的再遇,千万个日子的等待再难熬也变成了最甜蜜的折磨。有了一个七年,还会有下一个七年,这辈子除去前十九年,还有多少个七年,相信以琛和默笙会这样继续毫不犹豫地走下去。若不是他们都有那股勇气跨过七年的心结,若不是他们都愿意为相守一生而努力,若不是他是她的何以琛,若不是她是他的赵默笙,此生的幸福也不再完整。诚然如此,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们还证明了一件事:完整之外还能更加完整。小何照来到了这个世界上,他们的世界里多了一个小太阳,他有她的灵动大眼,还有他的严肃表情。巧合的是,何照,何照,何以琛和赵默笙将他们的姓紧紧系在了一起,他只是希望这个清晨出生的小太阳,阳光照耀。无心插柳柳成荫,这又不正是以琛将默笙放在心里的表现。这个“拍”出来的小何照,在以琛的心也是他的Sunshine。风和日丽,一切很美好,不管是阴霾是暴雨,有那个人,阳光便顷刻而至。

    顾大说,这世上必有一个人,会和她不离不弃宠辱与共,如果现在还没有,那就是她没有找到,不够幸运,而不是他不存在。看了《何以》,也许你会和我这个忠实滴粉一样,坚信顾大所言,对生活,对一切美好的事物有着最执着的信念。这一次,再同以琛和默笙重逢,仍为他们的故事所感动,或许这七年太长,或许要用时间来证明爱,但当两人都持着不变的执念,时间便不是浪费,而成了弥足珍贵的证词。

  • 最初,看到一个书友对它的评价,其中有这样一句“缘分是一群忙碌的蝴蝶,却永远飞不过沧海。蝴蝶飞不过沧海,却原来是沧海那边没了等待。”因这一句话,我注意到这个美丽的名字——《何以笙箫默》。

    作者在后记中有这样两段话: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一直以来,对于古典诗词都是非常喜爱的。常常捧着《诗经》读。初中的时候,并不能完全体会“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含义,却也为着“生死契阔”而动容。渐渐地成长,更加喜欢这两句诗了。在爱的世界里,轰轰烈烈固然绚烂夺目,但能够一生相守,宁静安定,也是一种难求。越是成长越是能够认清世间百态,越是觉得相恋容易相知难,相知容易相守难,甚至有时会怀疑这世界上是否存在海枯石烂,是否存在爱情。到最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幸福莫过于此。

    以琛和默笙的故事,现实中何止千万。相恋,误会,分离,若求圆满则结局是经历沧桑的两人相视而笑,相伴以后的生命,若是遗憾则结局会是各自悔恨、怨愤,难得的是他们各自那份对爱的坚持。就像应晖在回默笙的邮件中写的“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是的,寂寞。往往,世事变迁不会让感情转移得那般迅速,而寂寞却是爱情的强敌,可以让人在通往幸福的路上迷失方向,甚至离开原有的轨道,最后,幸运者也许可以找到另一种幸福,而不幸者也许就从此与幸福无缘,然而,幸或不幸,在过程中总会有人受伤。伤害与被伤,都会有眼泪相伴。记得以前收到过这样的信息:不要因为寂寞而爱错人,更不要因为爱错人而寂寞一生。缘分是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读得太认真会流泪……

    在书的开篇,隐隐有些担心,怕面对的是一种人生的遗憾。因而,翻看了一段结尾的文字,轻松的话语,想来,经历过风雨之后,以琛和默笙即使不能“与子偕老”也可以谈笑风生了吧。还好,用了不到一个上午的时间看完,留在自己脸上的是掩不住的笑意。现实中有太多悲欢离合,有太多遗憾,总希望作品中能有一个圆满的,让人可以暂离现实中的悲伤和苦难,也是一种心怀希望吧。

    何以笙箫默?只因,笙箫难以奏出爱之曲,幸福之音……





  • 本书的故事类型也是我喜欢的“旧情难忘”型。

    其实女孩子大多有一个童话般的愿望:一生只有一个男人,谈一次恋爱;这次恋爱是一见钟情加细水长流式。

    这本书满足了女孩子所有深情的、幻想的、伤感的、纠结的、轰轰烈烈生生死死的恋爱想象。

    深情——能7年不变的男主何以琛。

    幻想——男主男配都是有风度、有型有款、有情的男人。

    伤感——以分手为结局的初恋,起先被男主怨恨地爱着的女主。

    纠结——在男女主角爱与不爱,突然结婚又发现仇恨的故事中。

    轰轰烈烈生生死死——抛开害自己家破人亡的元凶的女儿身份,告慰死者,今人爱的可追。

    书中语言简洁,切中要害,揪住人心

    书中情节一波一波,纠结相继。

    尤其是文中每节的最后一句,都极有味道。

    比如: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逼着眼睛,穿梭夜风,跑到终点。

    洗出来的照片上是空旷的马路,无人走过,一片空白。

    从此以后,任何一个终点,都不会再有以琛。

    ……

    作者能用毫不华丽的语言,近似冷静的情节叙述,把故事讲到这个份儿上,真是令人惊叹了。作者的《微微》我还没看,有些舍不得吧。

    后来看了据说和《何以》类似的《良辰讵可待》,我的妈呀,差点没雷死我。写得那个差就没法看、没法说了。

    以至我对这个作者的作品一直感冒,绝不再买。

    我不得不拿顾漫的《何以笙箫默》和辛夷坞的《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做一个比较。两本书的故事其实有很多类似的地方,但作者的写作风格却截然不同。

    《何以》一口气读完,读完久久不忍释卷;《致我们》拿起两次均以读不下去结束。

    《何以》语言精炼,引人深思;《致我们》处处点到,找不到共鸣,文笔没有吸引力。

    《何以》如童话让人喜爱;《致我们》太现实让人讨厌。

    如果我早一些看《致我们》我不会2次看不下去,如此盛名的小说写得却没有让人读下去的欲望,看得琐碎和乏味,真是让我自己都摸不着头脑。究竟是我辜负了小说,还是小说辜负了我?

    这样一本书,是绝对不容错过的爱情故事。这样一本书,看过就知足了。

    新增加的番外充满了暧昧和甜蜜,就像见旧情人一样,不得不感叹“旧爱还是最美”啊!

    结局:绝不看悲剧

    阅读人群:所有喜欢小说的人










  • 《何以笙箫默》的故事很早很早以前就已读过,听说这次七周年出了精装珍藏版,还送书签和海报,当然一定不会错过。新版图书拿在手上,喜上心头。我把随书附送的小书签,照片,海报,反反复复地仔细看,越看越喜欢。这么多年了,看到这个熟悉的名字,最先涌上心头的怕就是温暖二字了。

    认识顾漫,认识这个乌龟壳便是从追随她的这篇小说开始,从此也怕上蹲坑的日子,甚至不止一次戏言“晋江有三多:文多,坑多,怨鬼多”。呵,能让读者心甘情愿等成了怨鬼,这也正是喜欢得不以复加的明证啊。

    何以琛,赵默笙的故事,又是人海茫茫中相逢的人再相逢的故事。这也是一段破镜重圆,圆满得无以复加的故事。sunshine,你是我的sunshine,阳光烂漫,校园静谧,无声之中无尽的回味流淌其间,是一种怀念的纯净和思念的况渺交织的宁静,这种特别的感觉,就像人生就这样也是幸福的叹息。当然,春光明媚之时,那些少年少女两小无猜肆意挥霍青春与梦想的日子,也总让我想起绿光或者日不落这样欢快的歌来。真的得感谢顾漫,将这样温暖的故事铺设于你我的心间,将这样的纯真年代重现记忆的海洋,让我们在疲惫和哀伤前还可以缅怀一下同样青春年少,无忧无虑的那些日子。青春不曾空白,这样的幸福,在十年之后回首,分外珍贵。

    一时间有些恍然,好像是眨眼间,却已经远了。

    时间真的是世间最残酷又美好的东西。

    七年,又是一个七年。

    相信吗?“这世界上,像赵默笙一样这么傻的人会有几个?”“这世界上的每一个何以琛,原来都会等到赵默笙;而赵默笙,也一定会回到何以琛的身边。”

    相信吧,这不是童话,这是最美好最美丽最纯真的心愿,而心只要相信与祈祷,相信你的心愿一定可以达到。

    又是春天,又是一个阳光很好的午后,和故事里的重逢一样,我的心情也是这般美好,甚至满心里向外冒着粉红的泡泡。。。这样好的天气,这样好的心情,这样的年年岁岁,是呢,这样温暖的故事正是适合快乐和幸福。





  • 默笙的离开,以琛的等候,七年原以为可以忘掉一个人却爱得更深,很喜欢的一本书,虽然乌龟漫很慢,但是是忠实的读者
  • 忽然之间,已是七年。

    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是初二时和朋友在书店里,朋友在书架上随意地拿了一本书,翻了几页就问我这本书怎么样值不值得买。我当时一看封面是男孩和女孩抱在一起(最原始的封面),觉得这是什么书啊,封面就搂搂抱抱的,那是对他的印象不是很好,可是我朋友还是买了一本。之后她借给我看,强烈推荐说这本书真的超级好看,呵呵,于是我就在体育课的时候躲在教室里,一边看这本书一边笑的毫无形象,同时又为以琛和默笙的七年纠葛而心酸,幸好,有情人终成眷属。吼吼!

    说起这本书我最喜欢的情节有三个:一个是默笙的同事与默笙探讨相亲时应该怎么表现,她同事说最喜欢《大话西游》里的那句:“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的那段;二是他们俩回忆的大学生活;三是以琛开车带默笙去登记的那段。我真的很喜欢啊,到现在都意犹未尽。

    一本好书,不需要多么有力度的宣传,它会凭借自身的感染力去去吸引每一位读者。

    现在《何以》又有新的了,买一本新的,就算他们的故事我已烂熟于心,我也要在这纪念版推出之时入手一本,算是对我这从初中到大学的回顾吧!

    愿每一个人都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无论这需要多长时间,总有一个人在等着你,做你的何以琛,做你的赵默笙!

  • 在春日上午读完这本书。掩卷南望,长空如洗,阳光懒散又温暖的覆盖着天地万物。

    亲情厚实,友情坚贞,独独爱情是五味杂陈。爱着一个人,就全身心的想之念之。欢喜或者忧愁都系在他身上,为着他就算哭得惊天动地,翻过头来回忆时也是满溢的幸福。然而爱情又毕竟是离我们太远了的。离开想象与回忆,回归自身的切实生活之中,更多是误解,争吵,失望,或是绝决。

    这本书是爱情的调剂品。它让人看到真爱的力量。真正的爱情,可以包容对方的缺点,愈合被生活撕裂的伤口,摧毁因为绝望为自己构建的堡垒。它是那样美好的存在。沉浸于其中,就等于拥有了整个世界。

    关于等待的话题,我们并不陌生。早在几千年前,就有一位叫尾生的男子,与心仪的女子相约在桥下。女子因事不来,尾生不顾大水涨至,依旧信守与女子的承诺,只至最后抱柱而亡。牛郎织女的神话故事亦是如此,两人只有七夕能够相见一面,但只为着这一年一面,再冷清孤苦也耐得下去。独自等待,在外人看来固是凄凉,凄凉背后却是浓的化不开的爱意。况乎待到山花浪漫时,能看到人在花中微微浅笑,这一切等待都值得。

    书有一个很美好的名字:何以笙箫默。讲述的是何以琛与赵默笙之间合而分,分而合的历程。与一般的言情小说相比,它似一盏清茶。没有极其古怪离奇的情节,没有虐恋,没有勾心斗角,没有扭曲的性格。从再次相见,到再次相依,一切情节,都是浅淡的细节在推动。只是这浅淡,只是文字的浅谈而已。字里的人与情,无时无刻不在传达着爱的信息。以琛爱默笙,所以他对周围比默笙优秀的女性视而不见;默笙爱以琛,所以将应晖的信件放置在安静的角落,打定主意不去开启——等待是因为相信,认定也是因为相信。有了信任的基石,爱情又怎么会不美好。

    想起年轻时的赵四小姐。当年在天津与张学良一见便即衷情,不顾世俗阻挠、不惜与父亲断绝关系,千里迢迢去东北与张学良相聚。一九六四年,张学良原配夫人于凤至为成全二人,与张学良离婚。同年,与张学良同居达三十六年的赵四小姐,终于在法律与心灵上,彻底拥有了张学良。

    以琛等默笙,等了七年。杨过等小龙女,等了十六年。赵四小姐等张学良,等了三十六年。不过也许,爱情与空间或者时间是真的没关系的。不因你离我远,不因你离我久,我就放下我的一腔心事。我欢喜了你,就会欢喜一辈子。你来或不来,我都始终站在原地,默默相守。痴情如斯,宁不感动。

    作者是一个温暖的女子。我喜爱见到这样干净利落,不染世俗权势的文字。书的装帧也及好,更使人惊喜的是夹带的明信片与海报。雅素的色彩,两个相爱的人。

    我甚而想,若是这本书拍成电影会更好。这样,同样相爱的两个人,就可以携手一起走进电影院,陪着彼此看细水长流,只至天荒地老。




  • 用半天的时间结束了这本久仰大名的小说,抚摸着手中那四张精美的明星片,脑海里不断浮现着书中熟悉的场景,心中百感交集。七年,对作者来说只不过是笔下的寥寥几笔,而对于书中的人物,却是数千个辗转难眠的深夜,时间之于爱情更多的是稀释剂,彼时的热情渐渐淡化为温情,维系着一生。难以想象,如何在这么多个孤独的日夜里何以琛能将这份感情越搅越稠,深情如斯。

    赵默笙,人道“初生牛犊不怕虎”不过如此,偷偷拍何以琛的照片,厚脸皮地向他讨要私人信息,让他无以招架而落荒而逃。热情活泼、迷糊可爱的邻家女孩,化学系的她整天往以琛的法律系跑,乐不思蜀,习惯在他旁边胡搅蛮缠, 在他色厉内荏的训斥下温顺低着头,又若无其事抱着他的胳膊聊起琐碎事,如此阳光的女生,如此灿烂的笑容,如何不让抱着残缺童年的他渐渐靠近,摄取着这份温暖。只是当初的年少不懂事,在感情上的不自信,让她后来选择了逃避。阔别乡土七年后,佯作的坚强在与以琛重遇的面前分崩离析,想要再次靠近,却小心翼翼,无法再次承受曾经的那份痛。幸亏她遇上的是懂得牢牢把握住机会的何以琛,七年的思念终于有了圆满的结果。

    何以琛,由于赵家的缘故让自己家破人亡而过上寄人篱下的生活,失去美好的童年,渐渐变得疏离淡漠,少年老成。某天,一束阳光在他毫无防备之下直接照进他的心里,让他的生活有了瑰丽的色彩,一切变得明媚。理智客观的他在赵默笙面前只能扶额叹气,可是笑意总不由染上眉梢,丝丝甜蜜蔓延至心间,甚至在暗里已经勾勒着幸福的未来,憧憬着两人的天荒地老。她是他的sunshine,昔日的痛苦回忆渐渐斑驳起来,可是愈合结痂的伤口再次被撕开,得知真相后茫然无措的他不由对赵默笙发了脾气,因缘际会,才有了后来彼此思念深入骨髓的七年。“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他等了她七年,数了无数个“九百九十九”,甚至筹划出国,期待着如当初赵默笙在Y市那样在这茫茫人海中能够捕捉到她的身影。因为不肯将就,再美的紫姹嫣红已无法入眼;因为不肯将就,毫不犹豫地去民政局登记;因为不肯将就,独自吞咽下家仇之苦。“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这句话完美阐述了“曾经沧海难为水”的精髓。

    何以玫,应晖,再执着的感情也抵不过时间的消磨。青梅竹马的何以玫最后放弃,永远是何以琛的妹妹,情场受挫的应晖渐渐模糊了旧情伤痛而喜欢上赵默笙阳光的笑容。

    幸运的是世上恰好有这样两个傻子守着一段貌似无望的感情,何以琛和赵默笙兜兜转转了七年还是回到起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相爱,等待,重逢,相守,成就了“王子和公子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童话。

    然而在现实中,一方的提早退场,另一方的等待只会是万劫不复。何不如此,喜欢了,放下了,重新启程,最后出现的更多是何以琛和何以玫,赵默笙和应晖。

    文中并没有太华丽的词藻,故事娓娓道来,温馨洋溢在字里行间,然而读完后现实的伤感却萦绕于心。曾经有人这样说过,“我宁可相信,挥手告别之后,再次空出那个重要的位置期待下一个人,才是生命中积极有益的轮回”。




  • 何以琛、赵默笙,你们就像是曾经真实存在于我生命中的朋友一般,我曾经默默看着你们的小爱情、体悟着你们的小温馨,为你们惋惜也为你们开心。

    我其实是今年暑假才在电脑里翻到了很久以前朋友给我的一堆电子书,不知道是什么缘故,可能是先前看过顾漫的《微微一笑很倾城》,于是便捎带着点开了这一部小说。开始的时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可越看越被作者细腻的文风、恰到好处的措辞深深地吸引,以至于电子书就看了好多遍,然后,摘录了好多句子,用PS做了一些图签,发到了百度贴吧。然后,我发短信给先前给我这些电子书的妹纸“亲,我中了一种叫何以琛的毒,怎么办?”

    唉,要说我也不是那种年龄很小的loli了,怎么就这么木有出息的被吸引了捏?

    哈哈,这大概就是顾漫作品的魅力吧,不猛烈,但很细腻。温馨的情节看得人心里暖暖,纠结的情节看得人跟着一起纠结。于是,果断到了这里,在看了N遍电子书的情况下,还是买了纸质版的书。

    ———————————————————–

    对了,这本书赠送的海报和卡片都很漂亮,喜欢的亲可以收藏哦

  • 真的超值!有明信片(4张)和海报,还有小书签! 书页的质感也很好,没有任何问题!
  • 这个版本的封面最好看,第一个封面很幼稚,第二个封面太普通,这个封面的颜色我很喜欢,虽然还是有些幼稚,但是比起以前的,还算不错了,看来我真是一个封面控啊!

    虽然现在出了很多多年后再相遇的言情故事,但是哪个都撼动不了这本书的翘楚地位,很多时候会羡慕嫉妒恨默笙,在年少的时候有过一段那么年少轻狂的爱情,在多年后能够重新邂逅那份醇厚的爱。人生如此,妇复何求啊!以琛是每个女人梦想中的男子,生活中不可得,所以大家都在小说中YY吧!这个世界太现实,眼泪和欢笑都留在故事里吧!

    重新翻故事的时候,又看了一遍《以玫篇--一人花开》,几乎无法忍住眼泪,大多数人是应该象以玫一样,不能幸福的得到自己最初想要的人生的吧,很多时候,我们都是象那不知名的花,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询吧!那又如何,生活还得继续,虽然我们能微笑着继续以幸福的姿态生活下去,但偶尔,偶尔夜深人静时,我们也会合着夜色怀念那求不得的爱情吧!

    最后一篇《年年岁岁》让人小小的幸福了一把,也只有言情故事,才能让人觉得人生美好吧!

    明信片和书签等很漂亮,同时很想知道《杉杉来吃》到底什么时候能出版啊?等到头发都白了啊!再等下去我都要过了中年了,估计无法再有心情来看了吧!哈哈哈哈!

  • 之前在坛子里看到《何以》出珍藏版时才猛然发现,已然七年了。

    虽然我并不是那些一开始便追文的人,但却也是从第一版开始看起,那时候应该是高一下学期吧,是我的好朋友极力推荐的,她说,我们的另一个同学本来并不喜欢看言情小说的,但看了《何以》,就被迷住了。那,大概就是《何以》的魅力之所在,那时候的封面还是最早的那版。然后就被它那文字给吸引了,并不是华丽的辞藻,而是恰如其分的修饰,使其格外珍贵,特别是那时候并没有那么多本土小说的出现,即使有,大部分也只是受到了韩式小说的影响,有很多表情符之类的。

    后来我同桌又借过来看,我借此机会又看了一遍,然后发现其实有很多东西,我第一遍的时候都没有看懂,有的甚至我到五六遍的时候才渐渐体悟到,足见漫漫文字功底之深厚。

    随后,我同我好朋友去书店买,也是很巧,那时候《何以》刚出第二版,很淡雅的绿色封面,与之前那版的感觉截然不同。第二版同第一版有了少许的改动,因为我找遍,都没有找到“你转身的一瞬,我萧条的一生”。而且记忆最深刻的是第一版开始还有《后来》。

    随后,我上大学,唯一带的小说便是《何以》(当然我买的小说并不多)。然后,我自己又看了一遍,推荐给舍友,给同学们,然后又使一些人迷上了它,我一个同学说很庆幸,我给她带来的进入大学的第一本小说,便是如此迷人的《何以》。

    去年,11月开始便知道有新版《何以》的存在,我盼星星盼月亮总算是拿到了它,无论是小说本身,还是明信片、书签、海报,带来的震撼是无与伦比的。

    我很庆幸,我遇到了《何以》,《何以》给我带来了那么大的震撼,那么多的感动,我穷极一生都难以忘怀了。对于爱情的态度,我想我应该也是不愿将就的吧~

    所以希望在新的一年里,正如龟漫所说的,大家都能收获爱情,好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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