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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辈孤雏(石黑一雄作品)

作者:[英]石黑一雄 著,林为正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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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在所有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中间,石黑一雄是仅有的一位与上海有着如此之深的家族与个人情感渊源的:他的祖父石黑昌明毕业于上海东亚同文书院,后来成为上海丰田纺织工厂的负责人;他的父亲石黑镇雄就出生于上海。除了《我辈孤雏》,石黑一雄担任编剧的电影《伯爵夫人》也是以上海为背景展开故事的。难怪他能够用如此详实细腻的文字描绘再现了租界时期的旧上海滩,将这个关于记忆的故事置于一个亦真亦幻的时空背景之中。

笔法精湛,充满悬念,对人心的把握尤为精准,波澜不惊的表象下蕴藏着巨大的情感力量。

 

内容简介

英国伦敦,1930年代。年少得志的克里斯托弗·班克斯是全英国闻名遐迩的大侦探,他的破案传奇早已在伦敦社交圈中口口相传。然而,多年来,一桩未解的悬案却久久地在名侦探的心头挥之不去,那便是儿时他生身父母在旧上海滩的离奇失踪案。“追逐着父母消逝的暗影”,我们的主人公从纸醉金迷的伦敦上流社会一路寻觅,*终回到了侵华日军炮口下的上海。这绝非一次温存的归乡。在这座曾经车水马龙,如今遍地狼烟的城市中,等待着他的是一个黑暗的秘密,一个残酷的真相,而他那福尔摩斯式的童话人生也将如同他的儿时故乡一样,化作一片废墟……

作者简介

石黑一雄,日裔英国小说家,1954年生于日本长崎,与奈保尔、拉什迪并称为“英国文坛移民三雄”。石黑一雄的作品并不多,但几乎每部作品都获得重要的文学奖项:《远山淡影》获温尼弗雷德·霍尔比纪念奖,《浮世画家》获惠特布莱德年度最佳小说奖,《长日将尽》获布克奖,《无可慰藉》获切尔特纳姆文学艺术奖,《浮世画家》《我辈孤雏》和《莫失莫忘》均入围布克奖决选名单;1995年英女王授予石黑一雄文学领域的大英帝国勋章,1998年获法国文学艺术骑士勋章,2017年因“以其巨大的情感力量,发掘了隐藏在我们与世界的虚幻联系之下的深渊”而获诺贝尔文学奖。

媒体评论

“石黑一雄是他那一代作家中*ZUI优秀、*ZUI具原创力的一位,也再也没有第二位作家能够写出《我辈孤雏》这样的作品。它余音绕梁,它催人泪下。”——《星期日邮报》

 

“《我辈孤雏》所展现的不仅是一个处于*的作家,更是一个自成一格的作家。” ——《独立报》   

 

“石黑一雄迄今*圆满的成就”——《纽约时报书评》

 

“阅读石黑就是走入一个光辉灿烂又朴实无华的文体世界。他的文笔克制、拘谨、精准,有时甚至寡淡。但在一个个绝妙的从句之下,暗潮开始涌动。悸动降临了。这就是文字之下的深意浮出水面的时刻。”——瑞典文学院常任秘书Sara Danius,2017年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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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那是一九二三年夏天的事了。那年夏天,我不顾姑妈要我返回什罗普郡的期望,离开剑桥南下,决定未来在首都发展,于是租下肯辛顿区贝德福德花园街十四号b室这间小公寓。如今回想起来,夏天就属那年的最美好。在寄宿学校,在剑桥读大学的时代,我长年生活在人群里,到了伦敦可以独来独往,真是惬意。我喜欢伦敦的公园,还有大英博物馆宁静的阅览室;兴致来了,就在肯辛顿区的街道逛一整个下午,天马行空想着未来的计划,走久了便把脚步稍歇,赞叹在英国这个国家,连这样的大都会区,也看得到爬墙虎、长春藤攀爬在雅宅门面上的秀姿。

就在某一次这样的信步漫游里,我与老同窗詹姆斯•奥斯本不期而遇,发现他就住在附近,便邀他下回路过不妨上来小坐。尽管在此之前,我不曾邀谁到过我的住处,我却有信心他会接受邀请,因为这住所可是精心挑选的。房租虽然不贵,房东太太的装潢却十分不俗,散发着维多利亚前朝的悠闲;白天时分,客厅里阳光充足,陈设着一座年代久远的长沙发,还有两张舒适的单人扶手沙发椅、一个古董杯盘柜,以及一屏橡木书橱,里头满满地摆着一套老旧欲碎的百科全书——我相信这些东西正合这位客人的品味。除此之外,刚接下这栋公寓的时候,我就步行到骑士桥买了一套安妮女王风格的茶具、几包上好的茶和一大罐饼干。几天后,奥斯本真的突然在早晨时分来访,我便能以茶点招待,并且有十足把握——他绝对想不到,在此之前从来没有别的访客。

在头一刻钟里,奥斯本在客厅里四处走动,又赞美我公寓好,又东看看、西摸摸,还不时探头往窗外望,夸这里的街景新鲜。看了好一会儿,他终于在长沙发上安坐下来,我们这才开始叙旧——聊我们的近况与昔日校园友人最近发生的事。我记得我们谈了一会儿各个工会的活动,话题就转向了德国哲学,这场辩论漫长而愉快,展现出我们在不同学府里各自修成的功力。接着奥斯本又起来走动,一边高谈阔论他未来的各种计划。

“我打算到出版界,没错。报社、杂志社,这类机关。不瞒你说,我想辟个专栏,谈论政治、社会议题。当然啦,我的意思是,如果我决定不从政的话。我说班克斯,你真的还没想过自己未来要干什么吗?瞧,前程就在那儿。”他指向窗外。“你总有些什么计划吧?”

“也算有,”我报以微笑。“是有那么一两件在心里,到时候你自然明白。”

“你葫芦里卖什么药?别卖关子,就说何妨!不说看我怎么拷问你。”

我还是没露半点口风,过了一会儿,我就把话题引开,跟他辩一些哲学、诗歌之类的闲事。约莫中午的时候,奥斯本忽然想起他在皮卡迪利有个午餐约会要赶赴,便收拾起随身的东西。人走到门边却又转身说:

“对了,老兄,有件事差点忘了。今天晚上我要参加一个宴会。主客是伦纳德•艾弗夏,就是那位商场大亨,主人是我家族的某位长辈。现在才讲有点仓促,不过,不知道你肯不肯赏光?我可是诚心诚意。老早就想跟你提,不巧都没谈到这上头。地点是在查林沃思。”

他看我一时没有答话,靠近一步对我说:

“我邀你是因为我想起来了。我记得你以前总是拿我的‘家世不凡’来审我。少来了,现在可别跟我装傻撇清。你当年严词拷问起我来可是一点儿也不饶人。‘家世不凡?你给我说清楚一点,是怎么个不凡法?’好吧,现在机会来了,就让班克斯老兄自己亲眼来看看‘家世不凡’是怎么回事吧。”他接着还摇了摇头,仿佛在回想往事。“可不是?以前在学校里,你可真是怪胎一个哟。”我相信我是到这个节骨眼上,才接受了那晚的邀约——那一晚对我的影响,比我想像的还深远许多,这点往后自然会说明——奥斯本最后这句话听来刺耳,我且藏起愠色,送他出门。

事后我坐了下来,烦闷竟又浮上心头。事情是这样子,我心下忽然灵光一闪,明白了奥斯本那句话指的是什么。其实,整个学生时代里,我一直听人说奥斯本如何“家世不凡”。只要提到他,总是会听到这个说法,我相信,就连我提到他的时候,也会适时地用上几次。我经常暗自思忖,他这个人尽管长像、举止跟我们其他人殊无二致,却与王公贵族、各派权贵有讳莫如深的关系。然而他指控我“严词拷问”他,我可是怎么想也没那回事。他的背景确实让我在十四五岁时纳闷不已,不过奥斯本跟我在学生时代并不算亲,在记忆里,我们两人凑在一块儿,也就只有那么一次。

那是一个有雾的秋晨,我们两人并坐在一家乡间客栈外的矮墙上。我猜想我们应该上中学五年级了。我们在一场越野赛跑里,负责指示路线,就等选手破雾而来,经过附近的田野,我们便把正确的方向指出来,前面有条泥泞小径等着他们。我们看看时间还早,选手还不会到,就随便聊了起来。我肯定就是这一次,我问奥斯本究竟他家里有哪些“有头有脸”的人物。奥斯本尽管言行浮夸,本性倒还算谦虚,只顾左右而言他。我追问再三,他拗不过才说:

“班克斯,你就饶了我行不行。全是胡说八道,哪有什么有头有脸的。谁没认识几个人嘛,大家总是有爹娘、亲戚、世交等等。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好让别人弄得神秘兮兮的。”他忽然发现自己言语唐突了,转身碰碰我的手臂。“真不好意思,老哥。我这张嘴就是会闯祸。”

这个“失言”似乎让奥斯本比我还难过。若要说这件事这么多年来一直留在他心头,那也未必不可能,因此他邀请我当晚陪他去查林沃思俱乐部,也算是弥补当年失言之过。其实,那个有雾的早晨,虽然他言语的确失当,可是我真的一点都不在意。我那些贫嘴的同学,对于别人的种种不幸,有哪桩不是大家抢着调侃的,偏偏每个人一提到我父母不在,都肃穆哀戚起来,老实说,后来我还真是看不下去呢。其实别人也许觉得奇怪,但我自己对于无父无母这件事——甚至没有什么近亲在英国(除了什罗普郡那位姑妈以外)——早就不觉得有什么不便之处。我还常跟同学说,读我们这种寄宿学校,大家都得学会过没父没母的日子,我的情况并没有特殊到哪里。总之,如今回顾这段往事,我对奥斯本“家世不凡”的着迷,部分原因可能是因为我觉得当时自己的人际关系,完全止于圣邓斯坦中学的围墙之内。而我一点也不怀疑,有朝一日,我也会为自己建立这样的人脉,出人头地。然而,或许我相信从奥斯本那里可以学到个中奥妙,学到这种事情的原理。

不过,我刚才说奥斯本离开前说的话让我听了刺耳,并不是指他说我多年前嘴上不饶人。其实我不以为然的部分,是他那句脱口而出的评语,说我“以前在学校里,可真是怪胎一个”。

事实上,奥斯本那天早上为何如此形容我,我至今依然不解,因为我记得我已加入英国的学校生活,跟大家水乳交融。就算是刚到圣邓斯坦的头几个星期,我也没做出什么让自己出糗的事。就拿我到校的第一天为例,我记得我就发现了许多学生站着交谈时,有一套肢体语言——把右手插进背心口袋,说到什么重点,左肩便如耸肩般上下晃动,作为强调。我清清楚楚记得,就在这到校的头一天,我已经把这套肢体语言运用得相当纯熟,没有哪个同学察觉什么异样或者想趁机取笑我。

我就这样胆大心细,迅速吸收其他肢体动作、语句转折、同侪惯常使用的大呼小叫等,至于掌握这个新环境里更深层的主流道德观与礼节,自然不在话下。我当然立刻就明白,我最好不要公开畅谈自己对于犯罪行为与侦察手段的看法——这个在我住在上海的日子里是家常便饭。这个部分我做得十分彻底,即便到了我在圣邓斯坦的第三年,校园里失窃事件频传,全校掀起一阵侦探热,我还是小心翼翼地不沾任何是非,必要时仅虚应一下。无疑也正是心中还残留的这种处世态度,让我在奥斯本来访的那个早晨,不肯多谈自己的“计划”。

然而尽管我想办法藏得滴水不漏,但是在印象中,我在学生时代还是至少有两件事显示我放松了警戒,让别人瞥见我心中的大志。就算在当时,我也无法解释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做,到了今天当然就更不可能这么做了。

较早的那次,发生在我十四岁生日那天。我当时的两个好友,罗伯特•索顿—布朗与拉塞尔•斯坦顿,带我到镇上的茶点铺,享用烤饼与奶油蛋糕。那是个下雨的周六午后,店里座无虚席。于是每过一会儿,就会有满身雨水的镇民走进店里,四处看看,然后对我们投以不满的眼光,仿佛认为我们应该立刻把桌位让给他们。还好老板娘卓丹太太向来对我们照顾有加,在我生日那天下午,我们更觉得有十足的权利占用店里最好的桌位,就在飘窗旁边,窗外还有小镇的广场可以欣赏。那天我们聊什么,我大半忘了;不过等东西吃完,我的两个同伴相互使了几个眼色,索顿—布朗把手伸进背包里,拿出一个包装成礼物的包裹给我。

我动手撕开包装,才发现这个包裹不知道裹了几层,每当我揭去一层,却发现里头还有另一层,我的朋友就会哈哈大笑。这一切都显示,包裹拆到最后,里头的东西恐怕是要开我玩笑的。最后,从包裹里头冒出来的,是一只覆着皮革的盒子,我把小巧的扣片打开,掀起盒盖,里头是一把放大镜。

此时它就在我手上。它的模样这么多年来并没有什么改变;在那天下午之前,那把放大镜早已历尽沧桑。我记得我当时就看出这点,还发现它的放大效果绝佳,而且出奇地沉重,还有,那象牙镜柄有一边完全剥落。有一点则是后来才发现的——上头的镌文要拿另一把放大镜才看得清楚——它是一八八七年于苏黎世制造的。

收到这件礼物,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欢天喜地。我抓起放大镜,把桌上成堆的包装纸扫到一边——我猜我正在兴头上,也不管包装纸有没有掉到地上——立刻用它来端详桌布上的奶油渍。我聚精会神地看,只是隐约听到我两个朋友捧腹狂笑——这个礼物显然就是要调侃我一番。等我抬头,总算感觉到有点尴尬,他们也不好意思地静了下来。这时候索顿—布朗挤出个戏谑的表情说:

“我们觉得,既然你立志要做侦探,你会需要这种东西。”

到了这个节骨眼,我灵机一动,虚应了一下,假装他们这个玩笑开得戏而不谑。不过,我猜想我那两个朋友觉得自己的玩笑开得莫名其妙,于是茶点铺里的气氛再也无法恢复先前那般融洽。

如我所说,此刻那把放大镜就在我眼前。调查“曼纳林案”时我用到它;最近在“特雷弗•理察森事件”里,我又用到了它。放大镜也许不是通俗悬疑故事里必要的装备,不过它用于搜集某一类证据时依然好用,因此我猜想这件罗伯特•索顿—布朗与拉塞尔•斯坦顿送我的生日礼物,我大概还会随身携带好一阵子。注视着它,我心头有个想法:
假如我的朋友本意就是要嘲弄我,如今看来,他们嘲弄的是他们自己。只可惜我不可能确定他们心里想的是什么,更无法确定,我心中暗许的志向,在我重重隐藏之下,他们如何窥得一斑。斯坦顿谎报年龄志愿参军,在第三次伊普尔战役一战时的一场血腥战役,发生于1917年。里阵亡。索顿—布朗据说在两年前死于肺结核。总之,两人在我到圣邓斯坦的第五年离开了学校,等我听到他们的死讯,我们早已失联多时。我还记得索顿—布朗离开学校时我有多失望——他是我来英国以后,唯一真正的朋友;在圣邓斯坦后来的日子里,我非常想念他。

我想到的第二件类似情况,发生在几年之后——在六年级下学期——不过这事我反而记得没那么仔细。说真的,这件事的前情与后续,我忘得一干二净。我只是有个印象:我走进教室——“旧隐修院”第十五教室——一道道阳光正好从狭窄的修道院窗户泄下,照亮了悬浮在空中的灰尘。老师虽然还没到,不过我一定到得比其他人稍迟,因为我记得同学已经三五成群坐在书桌、长椅、窗台等处。我走近五六个同学围成的一群,他们忽然全都转过头来看我,我当下明白他们正在谈我。我还来不及说什么,其中一位叫做罗杰•布伦瑟斯特的同学指着我说:

“他想当福尔摩斯,未免矮了点吧。”

有几个同学笑了出来,笑声里倒没什么恶意,这就是我所能记得的一切了。我再也没听到有人谈到我想成为“福尔摩斯”的壮志,但过后不久,却觉得心头有根拔不掉的芒刺,担心我的秘密已经曝光,成为我不在场时的话题。

顺带一提,在我进圣邓斯坦之前,周遭的情势就已经让我觉得,我得小心避免碰触到我做侦探的志向这个话题。因为我到英国的头几个星期里,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姑妈什罗普郡的木屋附近,在那片公有的绿地上闲逛,在潮湿的蕨丛之间排演秋良跟我在上海一起编造出来的侦探故事。如今只剩我一人,我自然也得扮演他的戏份;此外,由于我感觉到从木屋可以看见我的一举一动,因此我怀着戒心把剧情动作缩小,台词则咕哝在嘴里,压着嗓子念——这跟过去我与秋良奔放不羁的惯用方式完全不同。

如此小心翼翼,终究还是徒劳。一天早晨,我在我阁楼的小房间里,无意间听到楼下客厅里姑妈跟客人在说话。原本我并不在意,可是他们忽然把声音压低,让我心生好奇,不由自主地蹑起脚步,溜到楼梯转角处,靠在扶栏上。

“他一去就是好几个钟头,”我听到她这样说。“才这么大的孩子,就这样整天自己一个,不理别人,简直有问题。他好歹也该看开了。”

“其实也难为他了,不是吗?”客人说。“才多大,就经历了那些事。”

“他这样闷着也没有好处,”我姑妈说,“他不愁吃、不愁穿,退一步想想,还算好命的了。这么久,也该看开了。我是说,不要再这样钻牛角尖。”

从那天起,我就不再去那块公有的绿地闲逛了,而且渐渐在各方面把“钻牛角尖”的样子收藏起来。不过,当时我只是个小毛头,夜阑人静躺在阁楼的房间里,听着地板吱吱作响——那是姑妈在木屋里走动,给时钟上发条,还有喂猫——我常常就在脑子里又把所有的戏码排练一番,就像秋良跟我从前做的那样。

还是回头谈谈奥斯本光临我肯辛顿寓所的那个夏日吧。我不希望让人以为我念念不忘他说我是“怪胎”,这事只怕没一会儿就被我抛诸脑后了。其实,奥斯本走后一会儿,我自己也跟着出门,心情还算不错,没多久就到了圣詹姆斯公园,在花坛间溜达,心中愈来愈期待当晚的聚会。

回想起那个下午,我的印象是,照理说我该觉得有点紧张才对,可是我一点也不,正是这种愚昧的傲慢,带着我度过了早年的伦敦岁月。我自然明白那天晚上我将见到的场面,那层次绝不是我在大学里见识过的;此外,也可能碰到我还不熟悉的应对礼节。不过,我觉得以我向来的精明,总有办法化解这类难题,大体上可以让自己举止合宜。我在公园闲逛时,心中关注的是别的事。当奥斯本提及某些“家世不凡”的客人时,我立刻假想其中至少包括几位当时顶尖的侦探。我猜想那天下午,我花了许多时间练习要怎么把自己介绍给马特洛克•斯蒂文森,或者甚至是乔维尔教授。我一而再、再而三地练习,要怎么在谦虚中带着几分自重,陈述自己的雄心壮志;我想像其中会有人怜惜我这个后生晚辈,提供我种种建议,坚持要我将来若有什么不懂的一定要去问他。

当晚自然是令我大失所望——尽管现在回顾起来,却因为不相干的理由,使得那晚别具意义。我当时尚不知情的是,在英国,侦探通常不参与社交聚会。倒不是没人邀请;我自己最近的经验证实了这一点,时髦的社交圈子向来想要把当时出名的侦探拉进自己的圈子里,只不过这些侦探常常也是诚恳而离群索居的个人,他们投入工作,一点也不想跟别人交往,更别提参加什么上流社会的社交活动了。

如我所说,那天晚上到达查林沃思俱乐部时,我并不了解这点。我有样学样跟着奥斯本向制服体面的门房愉快地打个招呼。可是才走进二楼拥挤的厅堂,没几分钟我就大失所望。我不知道事情发生的确切情况如何——因为我没时间确定在场的是哪些人物——只不过我凭直觉恍然悟到自己下午的兴奋期待真是愚蠢之至。忽然间,我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会以为马特洛克•斯蒂文森或者乔维尔教授会在这里,跟眼前这些金融要人或政界高官生张熟魏地交际。说真的,整个下午我想得天花乱坠,而实际情况竟是如此,其间的巨大落差让我在诧异之余手足无措,至少一时之间无法回神,结果有半个多钟头,即使我心中不愿,却也不敢离开奥斯本身边。

我敢说,就是这种不愉快的心理因素让我如今忆起当晚的许多景象,都显得有点夸大或者不自然。例如,现在回想起那个房间,我就觉得好暗;尽管墙上有壁灯,桌上有烛火,头顶上还有一盏大吊灯——却无一挥得去笼罩全室的昏暗。地毯则是过厚,大家走动时不得不拖着步伐,而环顾室内各处,一些头发泛白、穿着黑色上装的人全都这么做,有些还把肩膀向前倾,仿佛顶着强风走路。托着银盘的侍者也一样得向前倾个角度才能跟客人交谈。在场的女士没有几位,却又出奇地内敛,几乎一眨眼就溶化在黑色晚礼服的森林里,失去踪影。

我刚才说了,我很确定这些印象并不准确,不过那个晚上在我心里留下的就是这副光景。我记得我像个木头人似的,别扭地站在奥斯本身边,反复啜着杯中的饮料,奥斯本客气地与客人交谈,一个换过一个,客人们大都长我们足足三十岁有余。有那么一两次我想加入交谈,不过我的声音很显然稚气未脱,更何况他们谈论的人或事,我都一无所知。

后来,我愈想愈气——气我自己,气奥斯本,气这一切。我觉得我有十足资格鄙视身边的这些人;他们大部分都贪婪而自私自利,心中没有半点理想抱负或是对大众的责任感。仗着胸口的怒火,我终于离开奥斯本身边,在昏暗中到房里的别处走走。

我来到一处微弱光环笼罩的角落,光源是一盏小壁灯。这里人没那么挤,我发现有位年约七旬的银发先生背对着房间抽烟。我看了一会儿才明白,他凝视着一面镜子,那时他也察觉了我在看他。我正想走开,他却向镜中的我说:

“玩得愉快吗?”

“还不错,”我报以浅笑。“托您的福。这场面可不小。”

“有点混乱哦?”

我迟疑了一下,又笑了笑。“也许有一点吧。是有那么点儿,先生。”

银发先生转过身来,仔细把我打量一番。接着才说:“这里头谁是谁,我略有所知,你想知道的话,我可以告诉你。假如其中有哪位你特别想认识,我可以代为引见。你觉得如何?”

“果真如此,晚辈真是感激不尽。”

“好说。”

他向我靠近一步,环顾屋里有哪些人在我们眼前。接着就在我耳边说,这位是某某,那位是某某,并且把人指给我看。即使是鼎鼎有名的人物,他也好心地为我补上“这位是银行家”或“那位是作曲家”等等。名气没那么大的,他会把这个人的事业做个摘要说明,并告诉我这个人为什么重要。我想,就是在他谈到离我们极近的一位牧师时,他冷不防地岔开话题说:

“哪,我看你没在听哦……”

“真是对不起……”

“无妨,无妨。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像你这样的年轻小伙子。”

“我保证我……”

“欸,你何罪之有,”他笑一笑,用肘部顶一顶我的手臂。“你觉得她美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反应才妥。我委实无法否认,我分心去看了左侧约莫十步之外的一位少妇,她正在和两位中年男士聊天。不过实情是,刚看第一眼,我并不觉得她有什么姿色可言。情况甚至可能是这样子的:
在那个时刻与地点,我第一次看到她,便不知怎么地感受到她的一些重要特质,那是我后来才得到验证的。我看到的是位娇小得像个小精灵的少妇,留着及肩的黑发。尽管当时她显然想讨好与她交谈的男士,但我看得出来,她的笑容随时都可以立刻变成嘲笑。她的肩膀微耸,有如鹰隼,她的姿态泄露了心中的城府。最重要的是,我在她眼睛周围注意到一种特质——可说是严厉而苛刻到无情的眼神——如今我回想起来,那天晚上,主要就是为了这点,我才如此醉心地注视她。

正当我们还在对她品头论足的时候,她向我们望过来,认出我身边的同伴,对他冷冷一笑。银发先生也回礼,并且郑重地鞠躬。

“迷人的女孩,”他口中喃喃念着,同时把我带开。“不过,像你这样的年轻小伙子,倒不必浪费时间去追她。恕我直言,你实在像个乖小孩儿。人家可是亨明斯小姐。莎拉•亨明斯小姐。”

那个名字对我没有任何意义可言。我这位向导,虽然在此之前都用心良苦地为我解说他点到名的客人的背景资料,这回却只说了姓名,显然认为我也闻名已久。因此我就顺势点头说:

“说的也是。原来那就是亨明斯小姐。”

老先生又停了下来,找了个新的山头开始瞭望。

“让我看一看。我猜你正在寻找可以提拔你的贵人。猜对了吧?别担心。我自己年轻的时候也玩这套。还有谁在这儿。让我看一看,今天有谁来了?”接着,他忽然转身问我:“你刚才说,你的人生抱负是什么?”

在此之前,我根本什么都还没谈到。不过既然如此,我迟疑了一下,便明白地告诉他:

“侦探,先生。”

“侦探?这个嘛……”他的目光继续在室内搜寻。“你不会是指……警探吧?”

“我指的是私人的咨询服务。”

他点点头。“那当然,那当然。”他继续抽了口雪茄,心思重重。接着他说:“你不会碰巧对博物馆有兴趣吧?那边那个家伙,认识他好多年了。博物馆。骨头、古物,那类东西。没兴趣?我想也是。”他继续环视屋内各处,有时伸长脖子好把人看个清楚。“当然啦,”他最后开口说道:“许多年轻人梦想要当侦探。我敢说,在我年少轻狂时也做过这种梦。你这个年纪的人,心中充满理想抱负,一心想做名震一代的大侦探,单枪匹马就除尽世上所有恶人。值得嘉许。不过,说真的,小伙子,不妨这么说吧,你好歹也有别的退路。因为过个一两年,恕我直言,反正过不了多久,你对世事会有完全不同的看法。有没有兴趣从事家具业?我会问,是因为那边那位先生不是别人,正是哈米什•罗伯逊本人。”

“我并无冒犯之意,先生。不过方才晚辈陈述的志向,绝不是一时奇想,是我一生都感受到的召唤。”

“一生?你能有多大年纪?二十一?二十二?我想我是不该泼你冷水。毕竟,假如连年轻人都没有半点理想主义式的想法,谁还会有呢?那么,小伙子,你必然认为今日世风,比起三十年前要败坏啰?而文明已在崩溃边缘,诸如此类的?”

“老实说,先生,”我直言不讳,“我正是这么认为。”

“记得当年,我也是这么想。”忽然间,他讥讽的口吻变得厚道许多,我甚至觉得我看到他泪水盈眶。“怎么会这样子呢?小伙子,你觉得呢?世风真的一日不如一日吗?难道智人正一步步地堕落成动物?”

“这点我也不明白,先生。”我回答,语气温和多了。“我只能说,从客观的角度来看,现代的罪犯变得愈来愈聪明。他们的胃口变大,胆量也更大,科学更是为他们准备了全套崭新的先进作案工具,供他们使用。”

“原来如此。要是没有你这种才华高的有为青年站在我们这边,未来就不堪设想了,是这样吗?”他悲哀地摇摇头。“看来你也许真的有心。我这样的老家伙太喜欢说风凉话了。小伙子,也许你说的没错。或许是我们放任事情恶化。唉!”

莎拉•亨明斯从我们身边走过,银发先生再度向她点头致意。她以高傲的优雅穿过人群,目光左右搜寻还有谁配站在她身边——我这么觉得。她注意到我的同伴,脸上闪过一抹微笑回礼,就跟刚才一样,不过脚步半点也没减缓。有那么一刹那,她的目光落在我身上,但转瞬间就把我抛诸脑后,我还来不及对她微笑,她早已穿过人群,走向房中另一个新发现的目标。

晚宴会结束后,我和奥斯本共乘一辆计程车急驰回肯辛顿区,我试着从他那里多套点关于莎拉•亨明斯的事。奥斯本虽然满口说那晚的聚会真无聊,其实他满意得很,急着要仔仔细细地跟我说,他跟哪些达官贵人谈了多少事情。看来我不装出求知若渴的样子,是不可能让他把话题转到亨明斯小姐身上的。好不容易我才把他的话头引到亨明斯小姐的身上:

“亨明斯小姐吗?这个嘛,我想起来了。曾经跟海列特—刘易斯订婚。你知道的,那位指挥家。接着,海列特—刘易斯就在艾伯特亲王纪念厅举行舒伯特作品的音乐会,就去年秋天。记不记得,那简直是一场灾难。”

我向他承认,不曾听说这件事,奥斯本继续说:

“他们差点要把椅子砸过去,还好椅子都钉死在地上。《泰晤士报》有个记者还形容那次演出是‘胡搞乱来’呢。还是用‘污辱乐迷’这个字眼?反正他也不在乎。”

“而亨明斯小姐呢……”

“她把他甩了,像个烫山芋似的。显然她把订婚戒指退回去了,从此躲他躲得远远的。”

“就为了那场音乐会?”

“这个嘛,反正事情闹得很大。引起不小的骚动呢。我是说,她解除婚约这件事。不过,班克斯,今晚那些人真是无聊透了。你觉得等我们上了那个年纪,会不会也变成那样?”

离开剑桥后的头一年里,大半拜奥斯本的交情所赐,我发现我每隔一阵子就有时髦的社交宴会可以参与。那段人生,现在蓦然想起,觉得当时真是不务正业。我周游于晚宴、午餐聚会、鸡尾酒会之间,通常都在布卢姆斯伯里区以及霍尔本区的公寓里举行。我下定决心要改掉那夜我在查林沃思表现的别扭,我在这类场合的表现也日益稳健。一点也不假,有那么一阵子,我甚至可以说,我在时髦的伦敦社交圈里也占有一席之地。

亨明斯小姐不属于我那个圈子,不过每当我跟朋友提起她时,任谁都知道有这个人。此外,在晚宴聚会里,或者在一些豪华饭店的午茶厅里,也经常会瞥见她的身影。总之,关于她在伦敦社交圈的事业,我总算累积了不少资料。

关于她,当时我所知的一切,不过是些模糊的二手印象,回想这样的日子,真是别有趣味!不用多久我就确定,许多人对她并无好感。即使与安东尼•海列特—刘易斯解除婚约之前,她早就因为许多人形容她的“直性子”而得罪了不少人。海列特—刘易斯的朋友——他们的看法恐怕无法客观,实在不足为信——曾说她先前曾经不择手段倒追这位指挥家。有人则指控她玩弄海列特—刘易斯的朋友,好接近他。她后来又把这位指挥家给甩了,有人觉得不解,有人则认为这恰好证实当初她就不安好心。反观我听到的,很多都是说亨明斯小姐好话的。我常听到人家说她“慧黠”、“迷人”、“有深度”。女性尤其支持她有解除婚约的权利,不论她的理由为何。然而,即使是为她说话的人,也同意她是“新品种的势利鬼”;同意她是认名不认人,倘若没有个显赫的姓氏,她连正眼也不瞧你。我也得承认,尽管那一年我只是在远处观察她,也实在找不到什么可以推翻这些说法。一点也不假,有时候她让我觉得,只有顶尖杰出人才周围的空气,她才呼吸得惯。有一阵子她与一位名叫亨利•奎因的律师交往,只因为“查理•勃朗宁案”失利败诉,她就跟这位律师疏远。接着有流言说她与詹姆斯•比肯愈走愈近,当时他是政坛上旭日东升的新人。总之,到了这时候,我总算完全明白那位银发先生告诉我的话,像我这种“小伙子”别妄想追求亨明斯小姐了。我当时自然没有真正体会他话里的真意。现在明白了,反而让我别有兴致,在那一年里到处追踪亨明斯小姐的各种活动。即便如此,我第一次与她本人交谈,却是在查林沃思俱乐部初见后近两年的某个下午。

 

我与友人在华尔道夫饭店的午茶厅喝茶,他忽然有事先走一步。于是我独自坐在棕榈厅那里,享用我的果酱烤饼,这时我瞥见亨明斯小姐也是独自一人,坐在外头阳台上的桌位。我也说过了,我不是第一次在这种地方看到她,不过那天下午情况有所不同。当时“曼纳林案”结案才刚满一个月,我兴奋之情犹在心头。那是我首次功成名就,接下来有一阵子春风醉人的日子:
许多新的机会忽然都浮现眼前;邀请函从新的领域如雪片飞来;原先顶多对我点头微笑的人,现在看到我出现,都欢欣地对我大呼小叫。也难怪我会有点忘形。

总之,在华尔道夫饭店的那个下午,我竟然起身向阳台走去。我不确定我期待的是什么。在那段志得意满的日子里,我经常这样,也不想想亨明斯小姐有没有这个兴致与我结识。也许在我晃过钢琴师身边,走近她看书的桌位时,心中曾闪过一丝疑虑。不过我记得,我还算满意自己开口说话的声音,礼貌中不失轻松:

“容我冒昧向您自我介绍。我们有许多共同的朋友呢。在下克里斯托弗•班克斯。”

说到姓名时,我还想办法说得有些花俏,不过在此之前,我的把握已然松动。因为亨明斯小姐抬头看我的眼神冷漠而严厉。她什么话也不答,立刻又低头瞥了一眼她的书,仿佛那本书不悦地哼了一声。过了半晌,她才用全然不明就里的语气回答:

“是吗?幸会。”

“‘曼纳林案’,”我提起此事,实属不智。“也许您知道这个案子。”

“当然,是您经手办的啰。”

这句话说得平淡无味,让我再也没办法装得神情自若。因为,她的语气不带半点拨云见日的意味;那句话没有任何意义,只表示她一开始就相当清楚我的身份地位,而且仍然想不出我有什么理由配站在她桌边。过去几周那种飘飘然的感觉,忽然消失无踪。我干笑了几声,相信是从那一刻开始,我心底明白了,尽管在“曼纳林案”里,我的调查毋庸置疑是十分杰出的,尽管我的朋友也对我赞美有加,但是对于圈外的世界来说,我并不如我自以为的那么重要。

我们极可能中规中矩地寒暄了几句,我便打了退堂鼓回到自己的桌位。今日再回顾此事,我觉得亨明斯小姐那样待我,已经是太客气了;像是“曼纳林案”这种小事,竟奢望亨明斯小姐听过,我真是可笑得不像话了!不过,我记得我又回自己桌边坐下,心中又生气又沮丧。我忽然觉得,我不只是在亨明斯小姐面前自取其辱,也许过去一个月以来,不知道自己出过多少丑态;我的朋友尽管在面前恭喜我,背后却嘲笑我。

到了第二天,我完全自知这个钉子我碰得活该。不过在华尔道夫饭店的这件事,恐怕着实在我心里埋下对于亨明斯小姐的恨意,至今都不曾全然消失——无疑也引发了昨晚那些不愉快的事。不过在当年,我却认为,我算是幸运才会遇到这整件事。毕竟它让我醒悟,我们是如何容易分心,而偏离自己珍爱的目标。我的志向是要打击邪恶——特别是暗中滋长、隐而不显的那种邪恶——这样的志向,跟在社交圈里沽名钓誉根本无甚关系。

从那时起,我大幅减少社交活动,并且更深入沉浸在我的工作里。我研究过去的著名案件,吸收新领域的知识,以备日后使用。也是约略在这个时期,我开始钻研各路名侦探的一生事业,发现我可以分辨出有些人的名声是建立在真实的贡献之上,有些则纯粹靠他在社交圈子的地位而浪得虚名;从中我了解了侦探成名的方法也有虚实之分。简言之,尽管我十分兴奋在“曼纳林案”之后,许多人都来攀连结交,但经过华尔道夫饭店一事,我想起父母立下的典范,并且下定决心不让琐事杂务再让我变心易志。第二章

既然我现在想起了“曼纳林案”后的那段人生,或许也该顺带谈谈与张伯伦上校的不期而遇。说来也许让人感到意外,尽管他在我孩提时代扮演了相当关键的角色,后来我们却鲜少联络。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我们就是没再联络,而我再次遇见他——那是在华尔道夫饭店遇见亨明斯小姐的一两个月后——则纯属巧合。

有个下雨的午后,我站在查令十字路上一家书店里,细看一本有插画的《艾凡赫》。我感觉有人在我背后徘徊了好一阵子,我以为他想要看我这边书架上的东西,于是就让了开来。可是后来,这个人还是在我身旁流连,我忍不住转身看看。

我一眼就认出上校,因为他的体态几乎没变。只是以成人的眼光看来,他已比我儿时的印象要羞怯而寒酸。他身着雨衣站在那儿,害羞地注视着我,直到我喊了一声:“是你,上校!”他才露出笑容,伸出手来。

“近况如何,孩子?我就知道是你。真是!近况如何,孩子?”

尽管他眼中含泪,举止却依旧尴尬,仿佛怕我听到他提起过去会心生不悦。我尽力表达再次看到他的欣喜之情,此时外头下起滂沱大雨,我们便在拥挤的书店里站着聊了起来。我发现他还住在伍斯特郡,还有他来伦敦是为了参加一场葬礼,顺便“放几天假”。我问他住什么地方,他支吾其词,我推测恐怕是某家便宜旅社。分手前,我邀他隔天晚上与我吃个晚饭,他欣然接受,不过听我提议去多尔切斯特饭店
,他似乎吓了一跳——“你以前待我那么好,这也是应该的。”我央求再三——求到他不得不点头答应。

 

如今回想起来,选择多尔切斯特饭店真是极不体贴。毕竟我已经猜到上校经济拮据;我也该想到,若不让他至少付他自己那份账单,岂不太伤他自尊了?不过在那段日子里,我哪有这么细心;我想,我只是太急着要让这位老先生清清楚楚地知道,自从他上次见过我以后,我早已不是昔日吴下阿蒙了。

这个企图,我想是达到了。其实在此之前,因为两次机缘,别人带我到过多尔切斯特饭店,因此与张伯伦上校相约的那个晚上,侍者问候我说:“真高兴又见到您,先生。”后来他又见识到我跟餐厅总管谈笑,等汤上桌以后,他突然笑了起来。

“真想不到,”他说:“这就是船上在我身边哭个不停的那个小鬼!”

他又笑了几声,忽然闭口不语,也许后悔自己不该再把话题引到这个方向。不过我用平静的笑容对他说:

“那趟路上,我一定烦死你了,上校。”

有那么一会儿,老先生的脸色凝重。接着他严肃地说:“以当时的情况来看,我觉得你实在是极为勇敢,孩子,极为勇敢。”

我记得这时候,两人都没再说话,气氛有点尴尬,等我们两人齐夸那汤味道鲜美,僵局就冰消烟散了。隔壁桌,有位珠光宝气的胖夫人开怀大笑,上校不太客气地看了她一眼。然后他似乎做了什么决定。

“你知道吗,有一件事真奇怪。”他说:“今天出门以前,我回想我们初次见面的情况,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孩子,我想你大概忘了。毕竟,当时你心头要烦的事情太多。”

“才不呢,”我说:“那天我记得一清二楚。”

这并非谎言。即使是现在,只消阖眼片刻,我就可以让心神回到上海那个晴朗的早晨,还有哈罗德•安德森先生的办公室,他是家父在摩根洋行这家大贸易公司的上司。我正坐在一张覆着皮革的橡木座椅上,椅子打过蜡的气味依稀可闻,这种椅子通常只会出现在堂皇的大办公桌后,不过那一次,却放置在房间中央。我感觉得出这张椅子只保留给最重要的人,不过那次可能因为情况严重,或者为了表达慰问之意,那张椅子竟让给我坐。我还记得,不管我用什么坐姿,坐相就是不庄重;特别是我找不到任何姿势,可以让双肘同时放在雕工细致的扶手上。此外,那天早上我穿了一件全新的外套,是用粗糙的灰色布料缝制的——那件衣服怎么来的,我不知道——还有那排扣子,一路往上扣到下颌,让我丑得浑身不自在。

那个房间有个高挑又富丽堂皇的天花板,墙上有张大地图,安德森先生书桌后的大窗户阳光熠熠,微风徐徐透了进来。我想天花板上应该有电扇在转动,不过这点我记不清楚了。我记得的是,我坐在房间中央的椅子上,置身于严肃的关怀与讨论的焦点。我四周全是大人,都在讨论事情,大半都站着;
有时候有几位会漫步到窗边,有争论的时候便把声音压低。我记得安德森先生本人对我的举止让我诧异。他身材高大,白发皤皤,嘴上还有一排大胡子,他待我仿佛多年老友似的——好得让我有那么一会儿猜想我更小的时候就认识他,只是我忘了。过了好一阵子我才确定,在那个早晨之前,我们绝不可能见过面。总之,他扮演父执辈的角色,不时对我微笑,拍拍我的肩膀,用肘部碰碰我,眨眨眼。他还问了我一次要不要茶,他说:“哪,克里斯托弗,这个可以让你舒服一点。”他还弯下身子,盯着我喝茶。后来,房内又是一阵交头接耳与讨论,接着安德森先生再度走到我面前,对我说:

“就这样吧,克里斯托弗。一切都安排好了。这位是张伯伦上校。他愿意不辞辛劳,护送你回英国。”

我记得就在这一刻,室内静了下来。事实上,我的印象是所有的大人都往后退去,全靠到墙边作壁上观。安德森先生最后给了我鼓励的一笑,接着也往后退去。到了这个时候,我才首度看见张伯伦上校。他向我缓缓走来,俯身望着我,接着伸出手。我觉得我该站起来与他握手;不过他手伸得极快,而我又一时又站不起来,便坐着握住他的手。我记得他接着说:

“可怜的孩子,先是你父亲,现在是你母亲,你一定觉得周遭的世界就在你身边崩溃了。还好我们明天就回英国去。你姑妈正等着你,所以打起勇气吧,不久你就会恢复正常了。”

我一时之间竟说不出话,后来总算把话吐出来:“您真是太仁慈了,先生。您的协助,我感激不尽,而且我也不希望您以我为不懂事。不过有一点请您谅解,我觉得我不该在这个时候返回英国。”上校一时之间并没有反应,于是我接着说:

“是这样子的,先生,侦探们都尽全力在寻找家父家母,他们全都是上海最厉害的侦探。我想他们应该很快就会找到。”

上校点点头。“我确定有关当局会尽全力侦办。”

“那就是了,先生,尽管我十分感激您的好意,但我觉得回英国这件事,或许可以作罢。”

我记得这时候房内又是一阵交头接耳。上校则继续点头,仿佛仔仔细细地把诸事重新斟酌了一番。

“也许你说得对,孩子,”他最后回答说:“我真心希望你说的是对的。不过为防万一,你不妨还是跟我回去。反正一旦找到令尊令堂,他们也许会接你回来。谁也说不准的。说不定他们自己也想回英国呢。所以,你觉得如何?咱们俩明天就回英国,然后再看看事情怎么发展。”

“可是您知道吗,先生,恕我多嘴。您知道吗,侦探们都在找我父母,他们可都是最最顶尖的侦探。”

我不太确定上校怎么回答我这句话,也许他只是继续点头。总之,接下来他把身子沉得更靠近我,一只手搭在我肩上。

“听我说。我能体会你此刻的心情。全世界都在你眼前崩溃了。不过你得鼓起勇气。再说,你还有个姑妈在英国,她在等着你,明白吗?你总不能在这个节骨眼上让她失望,对不对?”

对着桌上的汤,我对他陈述我记忆里当时他所说的一字一句,我还以为这些往事能逗他笑一下。谁知道他反而严肃地回答:

“我真为你难过,孩子,非常难过。”接着,也许他察觉他误会了我的用意,凑趣地笑了笑,然后以轻松多了的语气说:“我还记得跟你在港边等船。我一直说: ‘跟你说,搭船出海一定很有趣,我们可得要好好玩一玩。’而你只能不停回答我:‘没错,先生。没错,先生。没错,先生。’”

接下来几分钟,我就随他回想那天早上在安德森先生的办公室里,在场的人之中有多少人是他的旧识。他提到的人名,没有一个对我有任何意义。后来,上校停了一下,眉头皱了起来。

“至于安德森本人,”他半晌才开口。“那家伙总是让我不安。他就是有点不对劲。老实告诉你,那件事就是有点不对劲。”

一说完这句话,他抬头看着我,身子忽然一震。我还来不及反应,他就赶紧开始谈些别的,把话题引到那趟返英之旅,显然他认为这个部分比较安全。没多久,他就谈起船上同行的旅客、船长及船员、有趣的小事,那些事有些我已经遗忘,有些则根本不曾留意,他说到有趣之处便兀自发笑。他说得愉快,我也在一旁附和,常常假装我也记得他说的事情,好助他的兴。然而随着他这般漫谈往事,我心底却开始有些不悦。他在一件又一件温馨的陈年轶事里,渐渐把我形容得有点不堪。他不断影射我不管在船上哪里,都是畏畏缩缩而闷闷不乐,一丁点的小事就能让我掉眼泪。无疑上校曾经自视为护卫孤儿的英雄,如果事隔这么多年还要撕破这层幻想,我觉得不但不厚道,也没有意义。可是,如我所说,我心中的不悦愈来愈强烈。根据我清晰的记忆,我一下子便安然适应了环境的改变。我清楚记得,我在旅途中非但没有悲伤之情,那海上生活还过得十分兴奋,同时也期待上岸以后的未来。我当然有时会想念父母,不过我还记得我告诉自己,总是还有别的大人可以让我付出爱与信任。事实上,在旅程中就有一干妇人,耳闻我的遭遇,便到我身边赶着安慰致怜,胡缠了我好一阵子,我还记得她们给我的感受,就像在多尔切斯特饭店那夜对上校的不悦。其实我并非如我周遭大人以为的那么沮丧,就我记忆所及,在整个漫长的航程里,独独只有一件事,让我配得上“哭个不停的小鬼”这个头衔,而那还是发生在启程当天。

那天早晨阴霾漫天,四周的水域混浊。我站在轮船甲板上回望港口,回望杂乱的港边景物,船只、步桥、泥屋、暗色的木制船坞、远处上海滩头的高楼,一切都在此时淡去,化成一抹灰影。

“还好吧,小伙子?”上校的声音就在耳边。“你觉得你会再回来吗?”

“会的,先生,我觉得我会。”

“难说哦。你一旦在英国安定下来,我敢说你很快就会把这里的一切忘掉。上海是不差,不过,我觉得八年我就受够了,我猜想,你也没必要再多留恋,再多待一阵子,你就会变成中国佬。”

“是的,先生。”

“说真的,好孩子,你真该高兴才对。毕竟你要返回英国了,要回家了。”

就是最后这句话,提到我“要回家了”,让我的情绪一时失控——我记得千真万确——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即便如此,我的泪水里也是气愤多于悲伤,因为我对上校的话厌恶至极。在我看来,我前往的国度,并无一人相识,而渐行渐远的那座城市却蕴含了我所知道的一切。最重要的是我父母还在那里,在港口的另一端,在上海滩高耸的楼影山脉之外某处,我对着海岸做最后的凝望,心想,说不定就在此时会看到母亲——甚至父亲——冲到港边,挥手高呼叫我回去。不过即使是当年,我心底也知道,这种愿望只不过是幼稚的胡思乱想。眼看着那座曾是家园的城市渐渐淡去,我记得我转身面向上校,带着欣喜之色说:“我们应该马上就要进入大海了,对吧,先生?”

 

那天晚上,我把对上校的不悦之情,藏得滴水不漏。一点不假,直到他在南奥利街搭上计程车,我们互道再会,他始终满怀愉快的心情。一直要等到正好一年之后,他的死讯传来,我才有些愧疚,后悔那夜在多尔切斯特饭店没对他好些。他毕竟曾经有恩于我,而且在我看来,他是位正人君子。不过我也只能说,他在我人生里所扮演的角色——我无法否认他与当时发生的事情密不可分——会永远在我的记忆里定型为一个褒贬互见的人物。

 

华尔道夫饭店一事过后,有三至四年之久,莎拉•亨明斯与我没有任何接触。我记得这段日子里,有一次我在梅费尔区的某个鸡尾酒会上看到她。那次聚会上人很多,可是我没认识几个,所以决定先离开。我朝大门挤过去,发现莎拉•亨明斯正在与别人聊天,就挡在我往大门的路上。我的直觉反应是绕道而行。不过那一阵子,我又因“罗杰•帕克案”而名声大噪,我好奇之心油然而生,心想亨明斯小姐是否还敢像在华尔道夫饭店一样目中无人。于是我继续往人群里开路,对准方向,想从她面前挤过去。经过她身旁,我看到她的目光转过来认我的五官。她先是脸上一阵茫然,显然在回想我这个人到底是谁,后来我看出她认出来了,但她既不笑一下,也不点个头,又把目光转回跟她聊天的人身上。

其实,这种事情我才懒得去烦,因为那阵子,我手头上正忙着几件难解的案子。尽管当时距我建立今日这般的名声地位,还有好长一段时间,不过那时我已初尝任何稍有名气的侦探所承受的甜美负担。我向来了解,要根除那些行迹最隐密的邪恶,而且要在恶行即将逃过法眼之际将之清除,固然是重大而严肃的事业,然而我一直要到经历了“罗杰•帕克谋杀案”这类案子之后,才切身体会,能把这类潜伏的坏事清除,对别人有什么样的意义——这不只是指那些直接与案情牵连的人,也指一般大众。于是我变得更加坚决,不让伦敦生活的浮华琐事害我分心。我也渐渐了解,也许我父母就是靠这点才能拥有他们的名声。总之,像亨明斯小姐这类人物,在我那个时期的心思里不会留下什么痕迹,若非那天在肯辛顿花园遇到约瑟夫•特纳,恐怕我早把她忘得一干二净了。

当时我在诺福克调查一个案子,正好回伦敦几天,打算研究一下我做过的各类笔记。其中一个阴天的早晨,我正在肯辛顿花园漫步,沉思与受害者失踪相关的诸多耐人寻味的细节。有人从远处喊住我,我立刻就认出是特纳,他是一位社交场合里的点头之交。他赶上来问我这阵子怎么这么难得见到踪影,随即邀我参加当晚他与友人在某家餐厅举行的晚宴。我礼貌地婉拒,推说我现在为手上的案子忙得无法分身,也不容分心,他回答说:

“真可惜。莎拉•亨明斯也要来,人家想跟你聊聊可想死了。”

“亨明斯小姐?”

“还记得是谁吧?人家可记得你哦。还说你们几年前就认识。她老是抱怨怎么到哪儿都没你的影子。”

我忍着不予置评,仅淡淡地回答:“仅代我问候她一声。”

我几乎话一说完就转身走了,不过回到书桌前,我承认听说亨明斯小姐想见我,让我有些分神。想了一会儿,我告诉自己,很可能是特纳会错了意;或者,他是夸大其词,想诱我参加那次聚会。不过从那次以后的几个月里,我耳闻好几件类似的事:
有人听到莎拉•亨明斯向人抱怨,我跟她也曾经朋友一场,怎么现在她想见我一面却难如登天。我还从好几个地方听说,她扬言非把我“揪出来”不可。直到上个礼拜,我留在牛津郡夏克顿镇调查“斯塔德利农庄案”,亨明斯小姐终于本尊现身,显然是刻意安排的。

 

我找到那座围墙里的花园——查尔斯•埃默里的尸体就在花园里的池塘被人发现——在大宅子下方的草地一带。走下四层石阶,我便进入一处阳光难以触及的长方形区域,即使是晴朗的早晨,周遭一切依然笼罩在阴影之中。墙上虽爬满了藤蔓,可是人在其中总觉得像是走进一间没有天花板的牢房。

池塘占去这个区域的大半空间。尽管好几个人跟我说过里头养了金鱼,但我并没有看见里头有什么活物;事实上,池水如此阴寒,实在难以想像有什么生物能在这里生存——不过倒是顶适合在里头发现尸体就是了。池塘边上围了一圈覆满青苔的方形石板,底部全嵌在泥土里。我猜想我在那里勘察了莫约二十分钟——我趴在地上,用放大镜细看一块突出水面的石板——感觉到有人在观察我。起先我以为是这户人家的成员,想过来问东问西。由于稍早我已坚持不准有人打扰我,所以决定谁也不理,就算让他们觉得我无礼也在所不惜。

最后我听到园子的入口处有鞋子踏在石板上的声音。到这个时候,要是我还老是趴在地上不动,就有点不自然了;再说,我用这个姿势能查到的线索,正好也找得差不多了。此外,我还记得我趴的位置,几乎就是凶杀案发生的地点,而凶手还在逍遥法外呢。我爬了起来,拍掉身上的尘土,转身看到来者是谁,一阵寒意袭上我心头。

看见莎拉•亨明斯当然让我有些意外,不过我相信我脸上没有露出异色。我装出被打扰的表情,我猜想那也是她所见到的,因为她开口就说:

“噢,我可没有偷看您。不过这种机会实在难得。我是说,能看到大人物在工作。”

我仔细看她的表情,没有找到讥讽的痕迹。尽管如此,我尽量冷淡地回答:“亨明斯小姐,我可是怎么也没料到会是您。”

“我听说您在这里。我来磐梅俐拜访朋友,从那条路走过去就到了。”

她停了一下,无疑是等我回答。我并未答腔,她全然不露愠色,反而向我走近。

“我跟埃默里一家是好朋友,您知道吗?”她继续说:“这桩凶杀案,真可怕。”

“没错,可怕得很。”

“啊,所以您也觉得是他杀。那大概就错不了。有结论了吗,班克斯先生?”

我耸耸肩。“是有些发现罢了。”

“我觉得埃默里的家人也真是不该,四月事情发生的当时就该找您才对。我说真是的,这种事情,怎么会交给赛尔温•亨德森来办?他们以为那样能如何?那种货色,早该叫他回家养老去。您瞧,住在这种乡下地方,就会变得什么事都脱节。在伦敦随便问谁,保证人人都会跟他们谈起您的所有事迹。”

我必须承认,最后这句话吊起了我的胃口,因此,我迟疑了一会儿,还是禁不住问了她一句:“容我多问,我有什么事情好让人家这样谈呢?说真的。”

“您也真是的,您可是全英国最杰出的侦探,可不是。去年春天,我们早跟他们力荐您不就没事了?可是埃默里的家人——就是要这么久才能开窍。也许迟些也总比没有好,不过我猜想,这时候线索恐怕都模糊了。”

“其实,有时候等案子发生一阵子再来调查也有好处。”

“真的吗?好高深哟。我总以为最好尽早赶到现场,好找些蛛丝马迹,您懂我的意思吧。”

“正好相反,要找您所谓的蛛丝马迹,永远不嫌晚。”

“可是这件案子,闹得大家心神不宁,真不是一个惨字能形容。还不只是苦主家属而已,整个夏克顿镇都快毁了。以前这里是个欢乐的市集小镇,现在您瞧瞧大家,谁也不敢正眼看谁了。这整个事件,让所有的镇民彼此猜忌。我向您保证,班克斯先生,破了这个案子,镇民会永远记得您。”

“您真的这么认为吗?那可是有趣得很。”

“一点不假,他们会感激不尽,世世代代都会提起您。”

我浅笑一声。“看来您满熟悉这个小镇的嘛,亨明斯小姐。我还以为您从不离开伦敦呢。”

“哦,伦敦也不过如此,每当我受够了,总得跳出来才行。我可要说明白,在我心里,我可不是个城市女子。”

“您让我感到意外。我一直以为您向往都市生活。”

“您说得一点都不错,班克斯先生。”她语气里带有一丝气愤,仿佛被我将了一军。“都市确实有吸引我的地方,都市对我有一种……一种吸引力。”她这时候总算把脸转开,不再面对着我,四处看看墙内的花园。“这让我想起一件事,”她说:“好吧,我就招认,我才不是现在才想起什么。我装什么装呢?我们聊了半天,我心里一直在挂着这件事。我想求您帮我一个忙。”

“敢问何事?亨明斯小姐。”

“有个可靠的消息来源告诉我,您获邀参加今年梅瑞迪斯基金会的晚宴。可有此事?”

我略停了一下才回答:“没错,是有这么回事。”

“以您的年纪能受邀,可真不简单。听说今年的主客是塞西尔•梅德赫斯特。”

“没错,我想是的。”

“我也听说查尔斯•乌尔夫会出席这场盛会。”

“那位小提琴家吗?”

她开怀地笑了。“难不成他还会别的?还有托马斯•拜伦,这不难料到。”

她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不过这时候,她又再度转身注视四周,身子微微一颤。

“您刚才是说,”我等了半天才问她:“您希望我帮您一个忙吗?”

“哦,没错,没错。我想请您……我想请您邀我做您的女伴,参加梅瑞迪斯基金会的晚宴。”

她此时以热烈的目光盯着我。我花了一会儿才想出对策,不过我开口时,语气如井水无波。

“我很想从命,亨明斯小姐。只可惜我几天之前已经回复过主事者。只怕现在才要通知他们我要携伴出席,为时已晚……”

“才怪!”她冒起火来打断我的话。“您的大名,谁人不知?何人不晓?您要带个伴儿,他们答应都来不及了。班克斯先生,您不会让我失望吧?这可不像您的为人哟。再说,我们这么熟也不是一两天了。”

最后这句话——让我想起我们“成为朋友”的历史——让我清醒过来。

“亨明斯小姐,”我语气坚决地说:“这个忙,实非在下能力所及。”

然而此时,亨明斯小姐眼露心意已决的神色。

“我知道一切细节,班克斯先生。地点是克拉里奇饭店,时间是下星期三晚上。我决心要去,我期盼当晚的盛会,我会在大厅等您。”

“克拉里奇饭店的大厅,就我所知,绅士淑女人人去得。假如您下周三晚上想光临该地,在下自然无法干涉,亨明斯小姐。”

她小心翼翼地看着我的脸色,不确定我的用意何在。最后她说:“那么您下周三肯定会见到我,班克斯先生。”

“在下已经说过,这是您的事,亨明斯小姐。现在请容在下告退。”第三章

我花了好几天才解开查尔斯•埃默里之死的谜团。这个案子并没有像其他案子那样让我名噪一时,不过埃默里一家——甚至是整个夏克顿镇的镇民——深刻的感激,让我觉得这个案子跟至今所破的其他案子同样令我满意。我在幸福的气氛里返回伦敦,因此未曾多花心思去挂念调查的第一天,在围墙里的花园与亨明斯小姐邂逅一事。我倒不是说,我完全忘记她曾扬言要在梅瑞迪斯基金会的晚宴当天做什么事,不过如我所述,我当时正沉浸在得意的心情里,这种事才懒得多想。也许我心底深处相信,当时她的“威胁”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

总之,当晚我在克拉里奇饭店外下计程车时,心里想的是别的事情。一则,我提醒自己,最近的成功何止给我带来参加宴会的资格;他们不但不会质疑我有没有分量出席这种聚会,其他客人恐怕还会缠着我追问最近办的这些案件的内情。我还提醒自己,绝不提早退场,即使一个人在角落枯立也要坚持。走进富丽堂皇的大厅,此刻,我全然没料到会看到亨明斯小姐面带笑容在那里等我。

她打扮得明艳动人,一身深色丝绸晚礼服,几件简单而高雅的首饰。她自信满满地向我走来,甚至还理所当然地用笑容跟走过我们身边的一对夫妻打招呼。

“啊,亨明斯小姐。”我口头先应付,心里则尽快回想那天在办“斯塔德利农庄案”的时候,我们之间谈了什么。此时此刻,我必须承认,我忽然觉得她似乎有充分的权利理直气壮地期望我邀她入席。她无疑看得出我心虚,于是就更加笃定。

“亲爱的克里斯托弗,”她说:“你看起来真是神采奕奕,把我完全迷住了!对了,我还没有机会恭喜你。你为埃默里一家人所做的事,真是太好了。你一向就是这么厉害。”

“过奖。其实那个案子也没那么复杂。”

她此时已经挽着我的手臂,要是此刻她就走向那位领客上楼的侍者,我确定自己是无计可施,只能任她摆布。不过,如今想来,她在这里走错了一着棋。也许她想要继续享受这得手的快感;也许她一时胆大妄为起来。总之,她并未往楼梯的方向移动,反而注视着鱼贯入厅的宾客,并且对我说:

“塞西尔•梅德赫斯特爵士还没到。我真希望能有机会跟他本人聊聊。今年梅瑞迪斯基金会向他致敬也算实至名归了,你觉得如何?”

“没错。”

“你可知道,克里斯托弗,我想不用几年,他们要致敬的人就会是你哟!”

我笑了出来。“哪里,哪里……”

“不必客气。这点我毫不怀疑。没错,也许还要等个三年五载,但是那天总是会到,等着瞧吧。”

“您太抬举在下了,亨明斯小姐。”

我们交谈时,她一直挽着我的手。过往的宾客不时有人向我或者向她微笑或打招呼。我得承认,我发现自己还满喜欢让大家——其中不乏知名人物——看到我和亨明斯小姐挽着手臂站在这里。我似乎看到他们与我们打招呼时,眼神里说着:“哦,瞧她缠上谁了,是他。这再自然不过。”这种想法一点也不让我觉得愚蠢,或者有任何屈辱的感觉,我甚至还觉得有几分得意。不过,忽然之间——我不确定出于什么原因——完全没有感觉到任何前兆,我对她燃起炽烈的怒火。我确定在那一刻,我的举止看不出任何改变,于是我们又气氛融洽地谈了几分钟,有时向路过的宾客点头致意。不过,当我放开她的手臂,转身面向她时,我的态度坚决似铁。

“那么,亨明斯小姐,真高兴再见到您。但此刻我得上楼入席了。”

我对她微微鞠躬,向后退去。这一着棋显然她没算到,就算她留了一手以应付我拒绝合作,这时候也难以施展了。我才走了几步,不巧有对年长夫妇拦下我向我问候,她逮住机会飞赶了上来。

“克里斯托弗!”她低声急切地说:“你敢!你答应过我的!”

“你知道没这回事。”

“你敢!克里斯托弗,你敢!”

“晚安,再会了,亨明斯小姐。”

我离她而去——顺带也丢下了那对老夫妇,他们尽全力装做什么都没听见——我快步穿过正厅阶梯上的人群登上楼去。

 

一到楼上,就有人带领我到一间灯火辉煌的接待厅。我依序跟着其他宾客排成一路走过一张桌子,桌后坐着一位身着制服、面如冰霜的先生,拿着名单核对来宾姓名。轮到我的时候,那位先生也在我的名字旁边打个钩,我看到他冰封雪覆的脸上闪过一抹兴奋之情,让我觉得很高兴。在留名册上签过名,我走向通往另一个大厅的玄关,可以看到厅中已有不少来宾在场。一跨过门槛,谈笑声立时围了上来,有位身材高大、胡子又浓又黑的先生向我致意,并跟我握手。我猜想他是今晚的主办人之一,不过我听不进他讲的话——老实说,那时候我还满脑子想着刚才在楼下发生的事,别的事情还进不来。我觉得心中有种没来由的莫名兴奋,我提醒自己,我没有算计亨明斯小姐;
她要是蒙受了什么委屈,全是自取其辱。

我离开胡子先生,往厅里逛去,但莎拉•亨明斯还是在我心头挥之不去。我约略记得有位侍者端了一盘开胃酒迎向前来;还有各路宾客向我问候。有一会儿,我加入三四位先生围成的小圈子跟着聊天——他们都是科学家,也似乎都听说过我。在厅中过了约一刻钟,我察觉到气氛微微改变,四下环顾,发现所有的张望与耳语,都围绕着玄关那里的骚动,也就是此厅的入口。

我一注意到这点,心里便觉得事态严重,一时有股冲动想躲到厅内深处,不过有股神秘的力量把我推向玄关,不一会我又回到胡子先生身边,他背对着接待处,面露痛苦的表情,看着接待厅里上演的好戏。

我隔着他观望,确定闹事者确实就是亨明斯小姐。她让接待桌边等着签名入场的队伍停顿了下来。她虽然没有大呼小叫,不过似乎也完全不管别人有没有听见。我看见她推开一位上前劝阻的年长侍者;接着,她紧立在桌边,两眼直瞅着依然稳若泰山坐在桌后的冰霜面孔,然后以近乎啜泣的口吻说:

“你根本不懂!我非进去不可,明白吗?我里头有好多朋友,我属于那里,一点也不假!你得讲讲理呀!”

“我无能为力,小姐……”面如冰霜的先生接口。不过莎拉•亨明斯不让他说完,也不顾有一边的头发已经散落在脸上。

“一定是你们漏掉了,明白吗?就是这样,你们漏掉了!就因为这样,让你这样糟蹋我,真是岂有此理!岂有此理!……”

众人目睹这场闹剧,都一同僵在尴尬之中。这时候胡子先生打定了主意,威严地大步走进接待厅。

“发生什么事了?”他以安抚的口吻说:“小姐,有什么问题吗?没事,没事,我们会帮您处理,没问题,在下听候您使唤。”接着他身子一震,讶异地说:“哟,这不是亨明斯小姐吗?”

“不是我是谁!是我呀!你不明白吗?这个人简直太过分了……”

“可是亨明斯小姐,我的好小姐,您没必要为这个生气。来,我们先到这边来……”

“才不!你休想叫我走开!我不吃这套!我告诉你,我一定得进去,无论如何,我非进去不可,我梦想这刻好久了……”

“你们总可以为这位小姐通融一下吧?”旁观者里头有人讲话了。“何必这么小气?她都不辞辛劳来了,何不就让她进去?”众人也跟着在旁轻声表示赞同,不过我也看到有人露出反对的神情。胡子先生迟疑了一会,接着,他似乎决定当务之急是先平息骚动。

“那么,也许就破个例吧 ……”他转向桌后面若冰霜的先生,继续说:“我确定我们总有办法再挪个位子给亨明斯小姐吧,爱德华先生?”

我原本可以再多留一会儿,不过在他们对话的过程中,我忽然害怕起来:
万一亨明斯小姐瞄到我在场,把过错赖到我头上,那可不妙。事实上,我正要退去的时候,她有那么一秒钟正眼盯着我看,但是她不动声色,下一刻,她焦虑的眼神又转回胡子先生身上。我于是趁机开溜。

接下来的二十几分钟里,我尽量逗留在厅中离入口最远的角落。过分看重这个场合的来宾实在多得出奇,以至于大部分的谈话——我身边所闻以及与人交谈的内容——都是在彼此恭维。等夸奖对方的话都说光了,大家就开始称颂今天的主要贵宾。后来,大家还把塞西尔•梅德赫斯特的丰功伟业巨细靡遗地算了一回,我向一位刚这样细数家珍的老先生问道:

“不知道塞西尔爵士到了没?”

老先生用杯子指给我看,我看到这位伟大政治家的高大身影就在不远处,略躬着身子,正在与两位中年女士交谈。接着,正当我还在望着他的时候,我看到莎拉•亨明斯从人群里冒出来,直接朝他走去。

刚才接待厅里的苦旦演出,此刻在她身上已找不到痕迹。她果然容光焕发。我看着她大步向前,毫不犹豫地把手搭上他的臂膀。

我身边的老先生开始把我介绍给别人,我只得回头应付一下。等我再回头看塞西尔爵士这边,我看见两位中年女士已经挪到一侧,脸上挂着尴尬的笑容,而亨明斯小姐则完全占据了他的注意力。我甚至看见塞西尔爵士不知听她说了什么,还仰头大笑。

时候到了,领座的侍者便带领大家进入晚宴厅,在辉煌的吊灯下,在一列既宽且长的餐桌边就座。所幸亨明斯小姐的位子离我有一段距离,有那么一刻,我觉得这个聚会还算愉快。我轮流与两侧的女士闲聊,觉得她们各有各的风韵,菜色还算可口丰盛。不过,随着菜一道道上桌,我发现我一再探出身子,瞄着长桌另一头的亨明斯小姐,然而我也一再告诉自己,刚才那么做绝无理亏之处。

也许就是因为这件事萦绕心头,现在我反而不太记得晚宴本身的事了。聚会末了是致辞;各方人物起身歌颂塞西尔爵士在国际事务上的贡献,特别是他在建立“国际联盟”中所扮演的角色。最后,是塞西尔爵士自己起身致辞。

我记得他的演讲,自谦而乐观。在他的观点里,人类从自己的错误中学习,现在已经稳固建立起一套体制结构,足以保证不会有世界大战那样的全球灾难发生。战争虽然可怕,但也不过是“人类演化过程里不方便的缺口”,每过几年,我们的科技进步超前了我们组织的能力,战争就会发生。我们全然想不到人类在工程学方面的发展有多快,并且以我们所获得的能力,运用现代化武器发动战争,但现在我们把这个缺口弥补上了。既然知道可怕的事情有可能在世界上爆发,文明的力量便抢占上风,并且立法加以规范。他的演讲谈的就是这些论点,我们也都热情地鼓掌。

餐后男女宾客并未分开,大会力邀所有人都到舞厅。在那里已有一组弦乐四重奏在演奏,而侍者则托着银盘,四处分送酒、雪茄、咖啡。宾客立刻流动起来,气氛远比餐前轻松。有那么一刻,我瞥见亨明斯小姐在厅内另一处看着我,我没料到的是,她竟对我微笑。我第一个感觉是,那是敌人的笑容,笑容底下计划着什么阴狠的报复;不过当晚我不时观察她,我觉得这点我错了。原来莎拉•亨明斯是打从心里快乐。她也许花了数月甚至数年的计划,才打进这个圈子,完成她的心愿,她就好像——套一句我们常听到的说法——刚生产完的妇女,把这一路上所吃的苦头,全部抛诸脑后。我看着她在小圈子之间穿梭,如鱼得水。我一时觉得不妨趁她心情好的时候过去跟她重修旧好,不过随即想到她也可能立刻翻脸再大闹一场,结果我还是躲得远远的。

大约晚餐后半个钟头,终于有人为我向塞西尔•梅德赫斯特引见。我并未刻意要会他,不过,我觉得要是来到这个场合,却未能与这位名声显赫的政治家谈上几句,难免会有些遗憾。实际的情况是,有人带他来看我——是亚当斯夫人,几个月前我们在一次调查中认识。塞西尔爵士亲切地握住我的手,并说:“啊,年轻人,原来你在这里!”

有几分钟,我们身边没有别人,在我们四周,谈笑声喧闹如市,我们寒暄时必须倾向对方或提高声量。他还推推我说:

“我刚才在晚宴上说的每一句话——关于世界会更和平、更文明。我真的相信,真的。至少……”他抓起我的手,对我做个滑稽的眼神。“至少我宁可这样相信。没错,我好想相信这点。不过我不知道,我的朋友。我不知道到最后,我们是否能维持局面。我们尽人事就是了。组织、讨论。把大国的大人物凑在一块儿,要他们去谈。可是邪恶总是躲在暗处等着逮住我们。噢,没错,就算此时此刻,我们在这里谈什么大道理,它们也忙着密谋要让文明付之一炬。它们聪明得很,穷凶恶极地聪明。好人可以尽力而为,用一生把它们围堵在角落,不过,我觉得这样恐怕不够,朋友。这样恐怕不够。坏人太狡猾,不是你们平凡的正直百姓可以对付的。他们会在一般人的身边徘徊,腐化他,让他不利于自己的同胞。我看到这种事,我一直看到这种事,而情况只会变得更糟。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比过去更需要仰赖你这种人,朋友,我们好人阵营里,能跟他们较量脑力的人实在不多。像你这样的人,可立刻看穿他们的把戏,消灭邪恶之源,让它没有机会生根、蔓延。”

或许是他喝多了;或许这个场合让他忘我。总之他就这样在兴头上好一阵子,边说还边激动地握着我的手。也许是因为这位大人物如此真情流露——或者,是因为我心里整晚就想问他一件事——等他终于讲完,我便对他说:

“塞西尔爵士,我相信您最近去过上海。”

“上海?没错,我的朋友。来来去去嘛。中国的局势,事关重大呀。你知道的,我们不能再只管欧洲如何,现在必须把眼光放远。”

“我问这事,是因为我在上海出生。”

“真的吗?原来如此。”

“我只是好奇,先生,不知道您会不会碰巧遇过我在那里的一位老友。当然,我这样问您实在有点没头没脑。不过,他姓‘山下’。山下秋良。”

“山下?这个嘛。我懂了,是日本人。上海日本人自然不少。他们在那里的影响力愈来愈强。山下,是吧。”

“山下秋良。”

“我不敢说有没有遇见过他。他是外交人员还是什么?”

“老实说,先生,我也不知道。他是我儿时的朋友。”

“哦,原来如此。如果是这样,你确定他人还在上海吗?也许你的朋友回日本去了。”

“不会的,我确定他还在那里。秋良非常喜欢上海。再说,他早下定决心永远不回日本,所以,我确定他还在那里。”

“可惜我没遇见过他。我跟一个叫‘斋藤’的很熟,还有几个军官,不过没人叫那个名字。”

“那当然……”我笑了笑,好掩藏我的失望。“本来就机会渺茫。不过我真的只是碰碰运气。”

这时候有件事让我略微一惊——莎拉•亨明斯竟已站在我身边。

“好啊,您可终于逮住我们的大侦探了,塞西尔爵士。”她欢愉地说。

“没错,亲爱的,”老先生回答,对她展露笑容。“我才在跟他讲,往后这些年,我们不知道要多么仰赖他们这些人呢。”

莎拉•亨明斯对我微笑。“我得说句话,塞西尔爵士,就我个人的经验,班克斯先生也未必一定可靠,不过我们要再找到更好的人也不容易了。”

我决定到了这个节骨眼上,不如尽早脱身来得妙,于是假装看到别处有个旧识,便先行告退。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再看到亨明斯小姐。那时候许多宾客已经准备打道回府,舞厅里也没那么拥挤。此外,侍者打开好几扇连着阳台的落地窗,让清新的晚风吹进舞厅。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有点暖,为了透透气,我逛到其中一个阳台。我一踏进阳台才发现莎拉•亨明斯早已站在那里,背对舞厅,长烟嘴上点了根烟,凝望着夜空。我退了一步,不过虽然她动也不动,我却感觉得到,她知道我在那里。因此我便走上前去:

“亨明斯小姐,今晚您到底没有白跑一回。”

“今晚真是美极了,”她说,并没有转头看我。她满足地叹了口气,抽口烟,然后侧过脸对我淡淡一笑,随即仰首凝望夜空。“一切都如我所想。全是了不起的人物。无处不值得流连。了不起的人物。还有那塞西尔爵士,人真是好,你说是不?我跟埃里克•米切尔谈他的画展谈得最愉快不过。他邀我下个月参加私人展示会。”

我没说什么。有一会儿,我们只是一同靠在栏杆上站着。说来奇怪——也许是那弦乐四重奏的关系吧,一首柔美的华尔兹从那里飘来——如此无言并立,并不如常理以为的那样尴尬。最后她说了:

“我猜,你没想到我会这样。”

“会怎样?”

“决心这么强烈。今晚非来不可。”

“我的确没想到。”接着说:“你怎么会这么想,亨明斯小姐,非得要到像今夜这样的场合来找伴?”

“非得?你真的以为我非这么做不可?”

“我也只能这么猜啰。早一点的时候,在接待厅发生的事,可是支持这个说法的。”

我没想到她只是一笑置之,然后带着笑容对我说:“有何不可,克里斯托弗?有什么理由我不该希望自己能参加这种聚会。这里简直是……天堂!”

我并没有作答,她的笑容暗去。

“我想你并不同意。”她说,语调完全不同。

“我只是想说……”

“你尽管说。你说得对。刚才那件事你全知道,你觉得丢脸,所以你不同意。可是,我还有什么办法呢?我不希望等我老了,回顾人生才发现一场空虚。我要有所成就,足以自豪的那种成就。你知道吗,克里斯托弗,我有我的抱负。”

“我不确定我完全了解你的意思。你是否以为,只要跟名人搭上关系,人生就值得了?”

“你真的当我是这种人?”

她转过头去,也许真的伤了心,然后又抽了一口烟。我看着她注视楼下无人的街道,以及对街楼房灰泥粉刷的门面。她平静地说:

“我了解你为什么这样觉得。如果你要以嘲弄的冷眼看待我,这再自然不过。”

“我希望我没有这样看待你。如果有,我会很难过。”

“那么你就应该用点心体谅。”她转向我,眼中露出专注的眼神,然后又转回去。“假如我父母今天还在世,”她说:“那么他们一定会跟我说,我该嫁人了。他们也许没错。不过我不要跟我眼前许多女孩一样。我不愿把我所有的爱、所有的精力、所有的才智——尽管没多少——浪费在只会打打高尔夫球,或是在伦敦商业区卖债券的窝囊废身上。我要嫁,就要嫁给真正有所贡献的人。我是指对世人、对于改善世界有贡献的人。这样的抱负有什么不对?我不是来这种地方找名人,克里斯托弗。我是来这里找杰出的人。偶尔遇到一点尴尬场面,我才不在乎!”——她挥手指向厅内——“我就是不愿认命把人生浪费在某个愉快、礼貌、循规蹈矩的废物身上。”

“听你这么说,”我回答,“我看得出,你把自己看作,呃,一个狂热分子。”

“克里斯托弗,这样说也没错。哦,他们在演奏什么?这个我听过。是莫扎特吗?”

“我想是海顿。”

“啊,你说得对,是海顿。”有好几秒钟,她望着天空,仿佛在聆听乐声。

“亨明斯小姐,”我终究还是说了。“傍晚我对待你的态度,我感到十分不妥。老实说,我十分后悔,也满心愧疚,希望你能原谅我。”

她继续望着天空,轻轻用长烟嘴抚过脸颊。“你真是个正人君子,克里斯托弗。”她幽然道出。“不过该道歉的是我,毕竟我只是想利用你。毋庸否认。刚才闹得鸡犬不宁,我才不在乎。我却在乎我没有善待你,你也许不信,但是那一点也不假。”

我笑了出来。“那好,我们不妨就一起原谅对方。”

“好,就这么办。”她转向我,脸上忽然绽放笑容,简直有如孩童般开怀。接着,一股倦意似乎再度袭来,她又转身看夜空去了。“我一定糟蹋过别人,”她说,“我想,那是我的抱负心使然。而我剩下的时间也不多了。”

“你很久以前就失去了父母吗?”我问。

“就像永远那么久。不过话说回来,他们也永远与我同在。”

“嗯,我很高兴你今晚过得愉快。我只能再说一次,我后悔我待你的行为。”

“你瞧,大家都要走了。真可惜!我还想跟你聊好多事情呢,譬如说,聊你的朋友。”

“我的朋友?”

“你向塞西尔爵士打听的那位。上海的那位。”

“秋良吗?他只是个儿时玩伴。”

“可是我感觉得到他对你非常重要。”

我站直身子,回头看了看。“你说得对,大家都要走了。”

“那么我最好也走罢,免得我的离场跟我的进场一样轰动。”

不过她并未动身离去,最后还是我先告退,回到厅里。此时我回顾阳台,觉得她的身影在阳台上显得孤单,她兀自抽烟,把烟吹入夜空,任身后屋内的宾客如水流逝。我甚至想到我该回头,伸出手臂邀她一同离场。不过她提到秋良的事情又让我生起戒心,于是我决定暂且打住——今晚我已经尽了全力,改善我跟莎拉•亨明斯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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